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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起訴作家索賠17.2萬一案開庭 將擇日宣判

2018年04月10日 10:27:00來源:哈爾濱日報

  本報訊(林文)山西大學文學院教授白平“一錯千金”起訴青年作家張一一索要“賞金”17.2萬元一案昨日在北京朝陽區法院再次開庭,原告白平請到同為山西籍的兩位語言文字專家對張一一《帶三隻眼看國人》一書中的“文學錯誤”進行“鑒定”,但被認為其“沒有鑒定許可權”,該案將擇日宣判。

  對於原告開出的“被告沒有證據證明自己是一代名臣張居正11代孫”等“錯誤清單”,被告律師、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演藝維權部主任律師晏艷指出,偉大愛國詩人屈原在《離騷》中説自己是“帝高陽之苗裔兮”,也並沒有拿出什麼證據證明他就是三皇五帝中顓玗帝的子孫;李白詩中寫過“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不能因此就認定李白是殺人犯;李敖説五百年前、五百年後漢語寫作的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都是他一個人,也沒有人跟他較真,更沒有人認為這是語病,“原告可以挑錯,但不可以想當然,在法律義務上,是原告要拿出足夠的確切的證據證明被告不是張居正的子孫,而不是被告因為原告的一個想當然的質疑就要耗費大量的時間精力來自證清白。”

  晏艷表示,“文學創作”是一種特殊的複雜的精神生産,是作家個人對生命的審美體驗,通過藝術加工創作出可供讀者欣賞的文學作品的創造性活動。文學作品通常有作家強烈的個性標簽,只要是合法出版物,他人理解不理解作家的用意並不重要,作家也不需要向每一個讀者去妥協而抹殺自己的個性,否則世界上所有的文學作品都千篇一律索然無味了。

  資深圖書出版人周藝文表示,創作應有法律允許範圍內最大限度的自由,文學作品僅僅代表作家個人的個性、體驗和審美,“子非魚,焉知魚之樂”,任何所謂文學專家都沒有權力對其他作家的作品“鑒定錯誤”。

[責任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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