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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換名稱、虛假包裝 部分外國樂團在華演出“注水”

2018年04月02日 15:52:00來源:人民日報

  偷換名稱、虛假包裝,部分外國樂團在華演出“注水”

  外國“水團”,亂花如何不迷眼(文化脈動)

  王 玨 譚影子

  近年來,聽音樂會成為不少人文化休閒的選擇。隨著音樂國際交流的頻繁,越來越多的外國名團進入中國演出市場,為聽眾們帶來一場場聽覺盛宴。根據大麥網音樂會演出資訊,僅3月份,在北京由外國樂團呈現的音樂會演出就近20場。然而,隨著外國樂團演出的增加,部分樂團宣傳名不副實,存在二、三線樂團甚至業餘樂團通過種種包裝,“打造”一流名團形象,乃至製造虛假資訊的情況。

  那麼,外國的“水團”是怎樣産生和發展的?如何更好規範外國樂團來華演出?

  偷換名稱、虛假包裝,外國樂團“注水”不是新鮮事

  北京大學學生徐璐是一位交響樂樂迷,她發現,每逢大型節日如元旦、春節,總會冒出無數個“施特勞斯”,“一開始,我看見那些風光的名頭也扎堆跟著去。但聽完後發現,同樣是‘施特勞斯’,水準差異挺大的。”徐璐説,現在網上有不少文章寫鑒別樂團的方法,她決定購票之前總要登錄樂團官網查一查。像徐璐一樣,對大名鼎鼎的外國樂團從盲目跟風到仔細甄別的觀眾不在少數。

  近年來,外國樂團舉辦的音樂會在我國內地市場受到歡迎。隨著商業演出不斷增加,來自歐美的樂團因其悠久的發展歷史,相對較高的演出水準受到越來越多中國聽眾的青睞。坐在演奏廳聆聽歐美國家樂團的演出,逐漸成為一種生活品質和審美水準的象徵。出於經濟發展、市場飽和等種種原因,不少歐美國家國內音樂有限的消費需求給本國樂團,尤其是二、三線樂團的生存發展提出挑戰。而相比之下,經濟保持持續增長,文化消費需求不斷提升的中國市場格外有吸引力,中國成為不少非一線外國樂團的重要增收點。同時,這些樂團緊緊抓住中國聽眾追求高檔次、高聲望演出的心理,與演出承辦仲介一起,用假冒名團、混淆名稱、誇大宣傳等多種手段進行虛假包裝,以期抬高票價,獲得更多利潤。

  此類樂團包裝自身的方法之一是將樂團名稱、歷史與世界名團、知名音樂家、音樂聖地等掛鉤。此前,奧地利一不知名的“交響維也納管弦樂團”打著“維也納交響樂團”的旗號,很多不明就裏的聽眾聽後大呼上當;在德國演出票價最高20歐元的“萊比錫室內樂團”在中國改稱為“德國萊比錫國家愛樂樂團”後,票價即翻數倍;相關報道顯示,歐美一些大學、音樂學院學生假期組成的臨時樂隊甚至也能通過“百年曆史”“王室”“施特勞斯”“愛樂”等字眼矇騙部分中國觀眾。

  偷換概念也是普通樂團改頭換面的重要手段。部分來華演出的普通樂團有兩個名字,在本國用註冊本名,到中國“翻譯”為“高檔名稱”。例如,“西柏林廣播交響樂團”被“翻譯”為“德國柏林廣播交響樂團”,被追責時,一句“中文翻譯問題”將問題一筆帶過。常見的還有用“皇室”代替“皇家”,用“國家”代替“國立”等。

  另外,部分“水團”在介紹文字中經常使用模糊性詞語。例如,在介紹指揮、主演奏者時,僅用“著名”“高水準”“一流”含混過關,缺乏專業知識的聽眾很難分辨水準高低。

  近5年來,隨著越來越多貨真價實的名團來華演出和中國觀眾音樂素養的提升,這些冒牌山寨、弄虛作假的手段越來越難以得逞。不入流樂團弄虛作假的行為在一線城市出現得越來越少,但在不少二、三、四線城市仍有市場。

  業內相關人士透露,部分歐美樂團宣傳“注水”行為並不是新鮮事,在我國音樂會市場上已經存在了十幾年。部分不入流樂團在中國的“注水”行徑屢屢得逞,與監管環節漏洞和我國音樂市場的發展不完善相關。

  監管困難、盲目迷信,樂團在中國的“注水”行徑屢屢得逞

  據悉,我國對於外籍人員來華演出有明確規範,文化部頒行的《在華外國人參加演出活動管理辦法》規定“營業性演出單位和經紀機構邀請在華外國人參加營業性演出或者在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參加演出活動,應當在演出前30日報文化部批准,在華外國人有受聘單位的,應當出具所在單位同意的證明函件。”外國樂團來華需要我國演出單位或者經紀機構邀請,還需要出具樂團本身的證明材料和相關文件,文化部門也會對樂團及其演出進行審核。那麼,在手續齊全、審核過關的情況下為何外國樂團“注水”現象依然頻頻出現?

  業內人士指出,對於外國來華樂團的監管存在漏洞。外國註冊成立樂團門檻低,大學生、業餘愛好者成立或加入樂團並不少見。而且為了宣傳需要,二、三線樂團甚至業餘團體常常模倣世界名團取名,動輒“柏林”“維也納”“施特勞斯”“愛樂”。有的樂團甚至直接“套用”世界名團名稱,只不過改換語種註冊,翻譯成中文後與名團名稱沒有差別。另外,也存在部分來華樂團的確有名家列席,但樂團其餘成員是臨時拼湊的情況。對於上述種種樂團,其本身名稱、註冊資訊、參演人員有據可查,但進入市場後經過一輪輪宣傳,很容易誤導消費者,讓大家將二、三流樂團誤認為世界名團。

  中外部分仲介公司的運作也為此類樂團開闢了生存空間。有的仲介會在樂團準備出國演出時在奧地利、德國等地註冊皮包公司,臨時註冊“另一身份”,演出後迅速登出,無法追責。文化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如果沒有仔細甄別,很難辨別真假。

  另外,音樂消費的特殊性也讓事後追責困難重重。音樂不具有實體商品的屬性,在大多數情況下,演出過程中發現演奏品質問題,觀眾只能吃啞巴虧。追責的困難增加了部分樂團和仲介公司的僥倖心理。監管的漏洞和追責的困難讓部分“水團”成為“漏網之魚”,在中國市場上濫竽充數。

  國外樂團的紛紛進入、國外“水團”的不斷涌現,也反映了我國音樂會市場存在很大的供需缺口。世界一流樂團數量、演出場次有限,而且在耶誕節等西方重要節日期間外出演出很少,而我國樂團的內容創作不能滿足觀眾的需求,為外國“水團”進入市場提供了機會。

  有專家指出,一方面是外國“水團”兜售音樂,迎合聽眾;另一方面則是我國本土面向大眾的、有民族特色的音樂創作和表演相對不足。北京市演出公司董事長、北京演出行業協會會長張海君指出,我國音樂會多年以來都是西方古典音樂為主,民族音樂會屈指可數。對於西方古典音樂,聽眾當然更願意選擇歐美樂團的表演。在這種情形下,對於本土樂團而言,存在著兩難的狀況:在民族音樂上,內容創作乏力;在西方音樂上,難以與歐美樂團的認可度抗衡。民族音樂會的缺位是外國“水團”流行不絕的重要原因。一定程度上,外國“水團”是看準了我國音樂會市場的需求缺口,“乘虛而入”。

  加強規範、培育原創,民族音樂創新是根本

  假名冒名、虛假宣傳等現象不僅是對西方音樂品牌形象的傷害,也擾亂了我國音樂市場秩序。這就需要相關部門加強監管,規範國外樂團進入中國市場的標準,避免出現“漏網之魚”。

  此外,世界級名團票價高企,本土音樂創作不足,打著名團旗號但票價相對低廉的外國“水團”成為部分聽眾滿足審美需求的“必然選擇”。要消除“水團”現象,不能指望遠水解近渴,最根本的還是民族音樂會的創新。

  經過幾十年的摸爬滾打,不少中國樂團機制建設日趨完善,發展思路較為成熟,優秀作品也越來越多,民族音樂會的發展也受到了更多關注。以傳統音樂精華為基礎,結合當今時代特徵和聽眾需求進行創新是民族音樂發展的有效路子。既有文化底蘊、中國味道又切合人民群眾生活和心理的民族音樂會自然不會輸給部分生搬硬套的外國“水團”。“水團”也就沒有了“乘虛而入”的機會。

  借鑒國外樂團的經驗,我國樂團還需要更多市場意識。張海君説,歐美二、三線樂團的音樂會通常會選擇“熱鬧小曲”,例如中國觀眾耳熟能詳的《施特勞斯圓舞曲》《施特勞斯小夜曲》《春節序曲》等,有的樂團甚至會邀請中國本土藝術家同臺演奏傳統曲目《梁祝》《花好月圓》等。這些曲目篇幅短,節奏歡快,聽眾熟悉,能烘托氛圍,很多中國聽眾愛聽。即使這些冠名為“維也納”“愛樂”的樂團沒能拿出標榜其實力的大曲目,不少中國聽眾還是願意買賬。“部分外國樂團正是抓住了中國聽眾的心理,尤其在節慶期間,演出符合廣大聽眾口味、有節日特色和中國韻味的音樂。這個方面,值得借鑒。”

  目前,外國“水團”在不少城市仍不時出現,其中有文化監管部門相關專業知識不夠、核實不嚴的問題,也有部分中國聽眾盲目崇拜歐美音樂的心理作祟。但最根本的解決方法是,讓富有中國文化韻味的音樂作品有傳播力、感染力、影響力,讓老百姓願聽、想聽、愛聽、常聽。這樣才能消除外國“水團”的市場基礎,起到肅清音樂市場、弘揚民族文化的作用。

[責任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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