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花燈源於東漢,南北朝時已蔚然成風,唐代燈會定為三天:正月十四至十六。至宋代改為五天,明代則為十天,清代宮中則從小年開始就挂花燈。民間挂花燈則有一美麗的傳説:古時一獵人射死了一隻神鵝,玉帝聞訊大怒要為神鵝報仇,要于正月十五焚人間,一位善良的仙女偷下凡間向人們報告了這一消息。人們決定在正月十五前後家家戶戶挂紅燈,放煙火,待天兵要下凡時,見火光一片,以為火早就燒起來了,便不再下凡,直接向玉帝交差,人間得免一難。此後每至此日,家家戶戶都挂花燈。至今,每逢正月十五全國各地仍有不少燈會燈展,著名的有北京北海公園元宵燈會、四川自貢燈會、哈爾濱冰燈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