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劉震濤:臺胞投資保護法 促進兩岸經貿發展

時間:2010-01-19 17:00   來源:中國網

攝影:中國網 胡迪

  2008年1月3日下午,清華大學臺灣研究所所長劉震濤教授做客中國網“中國訪談”,解析兩岸經貿關係的發展與走向。以下為訪談實錄。

  [主持人]:現在兩岸之間的經貿重點集中在哪些方面?

  [劉震濤]:我們的重點還是在投資和貿易上,而且主要集中在加工業上,就是製造業。這兩方面之間現在看來還是有不平衡。所謂不平衡,第一就是貿易上不平衡。我們的逆差很大,他的順差很大,這是第一個。還有,我們不能夠去臺灣投資,他可以到我們這裡來投資,所以無法雙向,完全是單向的。第三,有一點間接的情況。目前兩岸還沒有三通,沒有直航,貨物還是要從香港等地方再去臺灣,就增加了成本。為什麼説發展前景好,如果這些障礙驅逐的話,那麼兩岸之間的經貿交流會越來越發展。我想這是一個基本的估計。

  [主持人]:現在還存在著一些障礙,我們也希望兩岸之間的經貿往來會越來越多。我們在這方面有沒有做一些努力,或者一些積極的舉措來推進兩岸的經貿發展?

  [劉震濤]:這個問題説來話長。因為一開始,臺商的投資是從蔣經國先生1987年11月2日宣佈臺灣同胞可以到大陸探親,伴隨著探親的浪潮,很多的投資機會就來了,就開始投資。我們首先就提出一個關於鼓勵臺灣同胞投資的若干規定,這個規定從法律上保護了臺商在大陸投資的合法性。之後在80年代末,當時整個大陸的投資環境不是很好,基礎設施條件不夠,交通不方便。現在看到高速公路四通八達,當時一般的馬路都不是太平坦的,飛機只有幾個大城市才有。所以這種情況下,我們就設立了臺商投資區,在福建專門做臺商投資的目的,就是在幾平方公里裏面把基礎設施做的很好,那麼你到這裡來投資一個速度比較快,另一個很安全,再一個物流各方面都很通暢。所以這個是很重要的措施,當時臺商很快就適應當地的情況。

  以後,我們對於臺商的保護在1994年全國人大批准了《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到了1999年,我們出現了一個實施細則,就是對臺商的合法權益進行保護。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兩岸之間正常的對立狀態,沒有辦法簽訂一個相互投資的保護協議,所以我們單方面的宣佈,而且有了具體的法律對這方面的保護,所以臺商是安心的。

  另外,我們採取政經分離。就是臺灣當局不管你怎麼樣叫囂、阻撓,我們不管,只要臺商到大陸來,我們就歡迎。所以整個大陸都在做招商引資,有的地方還做文化節。什麼原因?國內老百姓對臺商非常歡迎,這樣就形成一個和諧的氣氛,所以讓臺商到了什麼地方就有了賓至如歸的感覺。像這些方面都是為臺商創造了條件。

  歸結起來講,一個是法制,法律上的保障。第二,就是在審批方面給了很多的照顧。臺商我們是比照外資的審批辦法,但是我們又提出了同等優先審批辦法,又跟其他的外商有所區別。區別在哪呢?就是在同等的情況下,我優先照顧臺商。當然現在WTO的原則上是一視同仁,但是在WTO之前,我們是按照這個原則來做。所以使得一批在投資領域當中屬於限制型,或者是屬於審批的比較嚴格的那些項目都能夠得到,比如説電廠、水泥廠、汽車等,在這樣一些産業在這樣的政策下,在1996年相繼的在大陸開始落戶,比一般的外資要早一些。如果説採取什麼措施,這些措施對臺商的投資是很有幫助的。

  [主持人]:那對於臺商來説取得的效果怎麼樣呢?

  [劉震濤]:我們從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講話之後,提出要解放思想,然後就開始想辦法怎麼把臺商引進來,把他能夠安頓下來,所以提出一個“親商、富商、安商”的目標。“親商”就是對臺商的親近感,就是要以人為本,你需要什麼投資我幫你引進來,讓你落戶。“富商”就是你到我這裡投資,我給你創造條件。比如説貸款問題,當時貸款沒有指標,國務院專門成立一個臺商貸款的額度,讓人民銀行自己下達,保證了給臺支援融資的規模。所以我們在2003年這一年累計的投資總數超過1萬家,是2002年之前總和還多。這就是效果。

  另外一個效果,由於臺灣這幾年的經濟的發展是得益於大陸的貿易順差。據我們的統計和我們做數量分析的結果看,這些貿易的順差能夠為臺灣勞工就業增加了40多萬。對我們來説有很大的好處,因為這些臺商進來以後,對於我們外貿出口是一個很大幫助,因為他們都是外商型的。2004年我們國家外貿出口的排名100大,前10名中間有5名是臺灣的,對於我們外貿影響很大,對一些地方的經濟發展影響很大。比如説昆山,他投一個項目就是上百億美金,所以説整個地方的發展是很快的。另外對帶動企業的管理水準都有幫助。這一點效果很明顯。

編輯: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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