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項基本原則

時間:2011-06-16 15:47   來源:新華網

  在粉碎“四人幫”後,社會上和黨內出現一些思想動向。一方面,在一部分人中,仍然存在著思想僵化或半僵化狀態,阻礙著十一屆三中全會路線的貫徹;另一方面,極少數“四人幫”的黨羽,利用中國共産黨發揚民主的機會和十年動亂給黨和國家造成的困難,宣揚無政府主義和資産階級自由化的主張,反對社會主義制度,反對共産黨的領導,反對無産階級專政的政權,反對毛澤東思想的指導地位,從右的方面歪曲和反對十一屆三中全會的路線。在這樣兩種思想傾向的影響下,造成了一部分青年思想混亂。針對這種情況,1979年3月30日,鄧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在北京召開的理論工作務虛會上作了題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講話。

  鄧小平在講話中將我們黨一貫所強調的思想政治方面的原則,科學地概括為“四項基本原則”,這就是“第一,必須堅持社會主義道路;第二,必須堅持無産階級專政;第三,必須堅持共産黨的領導;第四,必須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並指出,“這是實現四個現代化的根本前題”。鄧小平提醒全黨注意那種懷疑四項基本原則的思潮在一小部分人中蔓延,他指出“我們必須一方面繼續堅定地肅清‘四人幫’的流毒,幫助一部分還在中毒的同志覺悟過來,並且對極少數人所散佈的誹謗黨中央的反動言論給予痛擊;另一方面用巨大的努力同懷疑上面所説的四項基本原則的思潮作堅決的鬥爭。這兩種思潮都是違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都是妨礙我們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前進的。”鄧小平還論述了四項基本原則是完整的指導原則,論述了它的核心。他指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核心,是堅持共産黨的領導。並強調指出,每個共産黨員不允許在這個根本立場上有絲毫的動搖。

  1987年10月,中共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把“四項基本原則”作為重要內容寫進了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中,即:領導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為把中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奮鬥(即: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

  1992年10月18日,中共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新黨章,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黨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正式載入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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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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