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舒:當人大代表不怕得罪人 不用代表身份牟利

時間:2013-02-28 15:17   來源:中國網

  2013全國“兩會”特稿“代表的分量”之一

  編者的話:他們是敢言者,更是行動者。他們有感性的關懷,更有理性的思索。他們為推進中國的點滴進步,憑良心撰寫每一份議案建議。他們深知光環下的責任,更體味“代表”二字的分量,所以他們堅持腳踏實地地説出每一句話。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臨近,本網推出系列特稿——《代表的分量》,為您講述人大代表的履職故事。

  陳舒,廣州市律師協會名譽會長,第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陳舒從前是一位律師,自從當選人大代表,她就放棄了律師工作,只在廣州市律師協會擔任一個秘書長。她説:“我要防止捲入利益衝突,這樣你説話才有公信力”。

  陳舒還是一個特別敢説話的人大代表。她説:“我要講真話,才能對得起這個人大的平臺”。

  為了提出有建設性的建議或議案,陳舒每年要花兩三個月的時間做調研,而她的建議八成以上都被國家有關部門採納。

  “人大代表應該對納稅人負責,謹慎做好調查研究”

  數據顯示,陳舒光在擔任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期間,提出了30個議案和建議。而且陳舒之前提過的建議,有的會寫六千多字,再附帶一個一萬多字的説明。每一次,她都要經過非常充分調研,再起草議案或建議。

  對此,陳舒覺得理所當然:“當然要這樣做,人大代表不能浪費資源,因為議案或建議一旦發出,政府相關部門的後續工作也會隨之啟動。政府行動用的都是納稅人的錢。作為人大代表應該對納稅人負責,謹慎做好調查研究,不能大而無當、亂拍腦袋啊!”

  在擔任全國人大代表期間,陳舒的建議八成以上被國家有關部門採納。她建議全國總工會(以下簡稱全總)允許農民工入會,後來全總修改了章程,接納農民工入會;她批壟斷大超市亂收“入店費”,僅一個月國家工商總局便答覆“非常贊同”,並著手調查;她對《國家賠償法》、《出入境管理法》提出建議,於是被全國人大常委會請去參與審議、討論法律的制定或完善。

  面對建議的高採納率,陳舒表示自己在提建議時並沒有預期到這個結果,她認為:“我們做代表,不能太功利,總想著提了一個建議,就一定要有結果,沒結果的話好像就不成功。這個國家很大,很多政策的修改,要通盤、綜合考慮。”

  “當人大代表,不要怕得罪人”

  陳舒説:“作為一名全國人大代表,要時刻懷揣對人民信任的感恩與熱愛,把對國家和社會發展有利的意見提出來,這樣被民眾和被權力機構接納的可能性會越來越大,這樣以來才能切實推動國家的建設和發展。不要害怕得罪人。”

  她以自己剛剛履職時的建議舉例:“十屆一次會議的時候,我就提出修改《工會法》的建議,讓農民工進工會,維護農民工權益。這一問題提出來以後,當時城市的一些人是反對的。”

  調研的時候,陳舒聽到有人説,“他們(農民工)工資低,競爭力高,把我們原有職工的飯碗打掉了,我們還要保護原有職工的合法權益。”

  但陳舒認為:“農民工進入城市以後,他們和企業原有的員工做著一樣的工作,甚至更多。他們應當有權參加工會,享受同等權利,工會也應有義務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陳舒提出建議半年之後,同年9月全總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修改工會章程,把吸收農民工寫進了全總的章程。從這之後,工會將仲裁中的調解環節納入工作流程,方便了農民工的維權訴求,據悉,目前北京市總工會還配備了專業律師團隊幫助農民工維權。

  除了敢講真話,陳舒認為一個好代表還應該“要愛國和有參政議政能力”。此外,她強調:“搞法律的人,我覺得要有理性的觀點,對一個事情可以提出批評、要求修改,但一定要提出有見地的建設性意見,這個非常重要,也是最困難的,做到這點才是一個真正的好代表。”

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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