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

時間:2011-08-16 12:34   來源:辛亥革命網

  

  辛亥革命形勢圖

  辛亥革命是1911年由孫中山領導的中國資産階級民主革命,這次革命結束了中國長達2000年之久的君主專制制度,是一次民主革命運動。其目的是推翻清朝的專制統治,挽救民族危亡,爭取國家的獨立、民主和富強。但辛亥革命的成果最終被袁世凱所篡奪,1912年4月5日臨時政府遷往北京,革命失敗。

  1894年11月(光緒二十年十月),孫中山在檀香山成立興中會 。1895年2月,孫中山在香港建立興中會總部,規定誓詞為驅除韃虜,恢復中國,建立合眾政府,鮮明地提出了中國資産階級民主革命的第一個綱領。興中會的成立,標誌著中國資産階級民主革命運動的開始。

  20世紀初,留日學生創辦的刊物首先出現排滿字樣,有的刊物明確主張顛覆清政府。1903年,東京留學界思想愈益活躍,宣傳民族主義、民權學説的刊物相繼出版。上海知識界也出現了新氣象,公開倡言革命。組織革命團體,是資産階級、小資産階級知識分子走向革命化的一個重要標誌。1903年11月,黃興建立華興會。以後,上海成立了以蔡元培為會長的光復會,江蘇、四川、福建、江西、安徽等省也都建立了革命團體。

  1905年7月,孫中山、黃興、陳天華、劉覺民等70余人在東京集會,決定成立中國 同盟會,作為當時中國的革命領導中心。興中會、華興會、光復會以及其他小團體的成員陸續加入。8月中旬,孫中山在留學生歡迎會上發表了《中國應建設共和國》的演説。同月20日,同盟會召開成立大會,孫中山被推為總理,黃興被推為執行部庶務,會議確定了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的16字綱領。11月,同盟會機關報《民報》出版,孫中山在發刊詞中首次提出以民族、民權、民生為核心內容的三民主義。戊戌維新運動失敗後,康有為、梁啟超 流亡海外,仍以保皇相號召。《民報》創辦後即同梁啟超主編的《新民叢報》展開論戰。辯論結果,革命派佔據上風,改良派的政治影響大為衰落。

  黃興革命派積極發動了多次武裝起義。起義雖然都失敗了,使同盟會的精華遭到重大損失,但有力地衝擊了清王朝的統治,擴大了革命影響。與此同時,自發的群眾鬥爭蓬勃發展,多達千余次。民族資産階級中的一部分,因切身利益與帝國主義發生矛盾,參加並領導了收回路礦權運動和抵制美貨運動。

  為了消弭革命,拉攏資産階級,清政府被迫作出一些開明的姿態。1905年7月,派載澤等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1906年9月宣佈 預備立憲 。1907年9、10月,下詔籌設資政院和咨議局,允許資産階級可以通過選舉取得向清政府提出建議等部分權力。上層資産階級從中看到了希望,紛紛成立各種立憲團體,從事君主立憲活動,準備參預政權。但是滿洲親貴們對立憲並不熱衷。1908年8月,清政府頒布《欽定憲法大綱》,規定大清帝國萬世一係,同時宣佈預備立憲以9年為期。不久,光緒帝和慈禧太后相繼去世,3歲的溥儀繼承皇位,改元宣統。攝政王載灃採取集權措施,積極推行由皇族獨攬國家大權的政策,滿洲親貴和漢族官僚之間的矛盾加深,1910年,國會請願同志會在北京連續發起國會請願運動,要求清政府速開國會。1911年5月(宣統三年四月),清政府發佈內閣官制,成立以慶親王奕為總理的皇族內閣。立憲派分享政權的希望完全落空,少數人拋棄立憲的幻想,對革命活動開始表示同情。革命的形勢愈益成熟。 

  1911年5月,清政府唯帝國主義之命是從,將從中國人民手中奪得的權利拱手獻給帝國主義,引起中國人民的憤怒。與鐵路國有直接相關的湖北、湖南、廣東、四川等省人民強烈反對出賣路權,掀起了轟轟烈烈的保路運動。四川保路運動尤為波瀾壯闊。9月,保路風潮擴展為全省抗糧抗捐,群眾暴動接連發生。四川總督趙爾豐在成都逮捕保路同志會和川路股東會的負責人,並槍殺請願群眾數十名,造成流血慘案。同盟會員龍鳴劍等和哥老會組成保路同志軍進圍成都,轉戰各地,攻城奪地,猛烈衝擊清政府在四川的統治。四川保路運動成為辛亥革命的導火線。

  在清政府全力應付四川保路運動的時候,湖北新軍中文學社、共進會等革命團體乘機發動武昌起義,揭開了辛亥革命轟轟烈烈的一幕。9月下旬,革命黨人感到形勢緊迫,決定於10月6日(中秋節)發動起義,後由於形勢瞬息變化,起義推遲。10月9日(八月十八日),在預定起義的那一天,共進社負責人孫武在漢口裝配炸彈時不慎爆炸,湖廣總督下令閉城搜查,漢口和武昌的起義指揮機關遭到破壞,一些起義領導人被捕、被殺或避匿。在這種情況下,新軍各標營中革命士兵開始主動行動。10日晚7時,武昌城外塘角的輜重營和城內工程第八營幾乎同時發動,各標營繼起,經一夜苦戰,11日晨革命軍佔領總督署,全城光復,首義成功。漢陽、漢口也先後為革命軍佔領。11日,起義士兵聚集到湖北咨議局,在咨議局議長湯化龍等人的參與下,宣佈成立中華民國湖北軍政府。革命黨的領袖們未親身參加起義,缺乏政治經驗的起義士兵對自己掌握政權沒有信心,清湖北新軍協統 黎元洪 在革命士兵的槍口逼迫下任湖北軍政府都督。

  武昌起義軍政府發佈文電,號召各省為推翻清朝建立民國而奮鬥。11月,湖北軍政府公佈《中華民國鄂州約法》。它是中國第一個按照資産階級民主原則擬定的地方憲法。武昌起義的勝利,在中國得到了連鎖反應,各省革命黨人紛紛行動起來。至11月底,中國宣告獨立、脫離清政府的有14省。北方未獨立各省,有的地方是清王朝統治較強,如直隸、山東、河南;有的遠在邊陲,革命黨勢力較弱,如新疆、奉天。這些省份也不平靜,革命黨仍然組織了一系列武裝起義。武昌起義之後,立憲派紛紛表示贊成革命,這也加速了清政府的崩潰。廣大人民群眾在各省起義過程中表現了高昂的熱情。新軍士兵、會黨群眾、知識分子、工人、農民、城市貧民、海外華僑、愛國士紳、少數民族都作出了貢獻。中國的政治生活出現了前所未有的沸騰局面。

  1911年12月29日,孫中山以16票的絕對多數當選為中華民國第一任臨時大總統。1912年元旦,孫中山宣誓就職,宣告中華民國成立。1912年1月3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成立;1月28日,各省代表會議改組為臨時參議院,成為臨時政府的最高立法機關。

  南京臨時政府頒布了一系列有利於推行民主政治和發展資本主義的政策和法令。如:命令各省官廳焚燬刑具,廢止刑訊;取消清朝律令中各類“賤民”條令;保護華僑;禁止買賣人口;廢除主奴身份;通令剪辮子;禁止賭博、纏足、吸食鴉片。鼓勵興辦工商業,振興農墾業,獎勵華僑在中國國內投資。提倡普及教育,刪除舊教科書中的封建內容。這些政策法令,移風易俗,革故鼎新,促進了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和民主觀念的傳播。 

  在孫中山的主持下,1912年3月11日,臨時參議院頒布《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按照西方資産階級的民主制度和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的原則,在中國建立一個實行議會制和責任內閣制的資産階級共和國。由於南京臨時政府和各省都督府中立憲派、舊官僚、政客的篡權,以及一些革命黨人的妥協退讓,致使南京臨時政府權力被袁世凱所篡奪。

編輯:郭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