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商務部公佈的數據顯示, 前三季度,ECFA(《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項下大陸對臺降稅的539項(2011年稅號557項)産品,大陸自臺灣進口享受優惠關稅的産品30.92億美元,關稅優惠9206萬美元。同時,臺灣對大陸降稅的267項(2011年稅號268項)産品關稅優惠也超過1000萬美元。合計關稅減免超過1億美元。
這1億美元,是早收清單實施以來兩岸民眾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所在,也成為兩岸業界津津樂道的話題。
另外,兩岸服務貿易早期收穫也取得進展。截至2011年9月份,非金融早收開放領域中,臺灣方面有5家會計師事務所申請獲得有效期為1年的《臨時執行審計業務許可證》,82家企業獲准設立獨資或合資企業,合同金額4.10億美元;金融領域則涉及13家臺灣金融機構。
臺灣方面同時發佈消息,已核準陸資赴臺投資案件中,屬於ECFA服務業早收項目的案件數36件,投資或增資金額約1654萬美元。
這些積極成效的潛在效應同樣令人稱道:
兩岸原本競爭力比較強的産業,例如機械設備、電腦、光學製品、汽車零件、紡織業等,ECFA實施後,減免關稅對它們有加分效果,形同錦上添花。
至於面臨調整、轉型的産業,例如農産品、成衣及服飾、金屬製品、塑膠製品等,降低關稅可以使其出口價格具有一定優勢,能夠爭取緩衝的轉型時間,ECFA可謂是雪中送炭。
然而,我們也應該看到,兩岸關係的利好以及ECFA的簽署,還只限于框架協議的層面,具體的産業深度合作仍沒有相關的配套政策、機制、制度來完善。換句話説,兩岸産業合作仍處於“速食套餐”階段。
所以,早收清單取得的成果,只能算是短期效應,尚須繼續“發酵”。這1億美元的稅收優惠,只是從你的口袋裝進了我的口袋,對兩岸共同提高國際競爭能力並無太多幫助。
未來兩岸合作的眼光要放長遠,目標應該是全球市場,而非兩岸,如果把市場放在全球的話,合作空間會更大。以此為目標,ECFA本身也需要構建兩岸經濟或技術合作的階段性協商或推動機制。但現實情況是,ECFA貨品貿易、服務貿易及投資自由化等後續協商進展十分緩慢。
所以,推動兩岸經濟合作,不能抱有只吃速食套餐的心態,只看中“早收清單”的短效,而應深謀遠慮,通盤細緻規劃,才能推出符合兩岸民眾期待的一道道豐盛大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