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耀桐:群眾路線的內涵是“為民務實清廉”

時間:2014-04-04 13:42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群眾路線是毛澤東思想三個基本方面之一,是中國共産黨奪取革命和建設勝利的法寶。群眾路線是毛澤東等第一代中共領導人把馬克思列寧主義關於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的原理系統地運用到黨的全部活動中而創立形成的,它的經典的、科學的表述是,“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群眾路線的兩個“一切”和既“來”又“去”説明,群眾路線是中國共産黨必須時刻遵循的根本要求和工作方法。但是,一段時間以來,在一些地方的黨員和幹部那裏,群眾路線的要求、方法被淡忘了,或者只記住“來去”的表面形式,而不知道“來去”的實質內容是什麼。正因為這樣,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圍繞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在全黨深入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提高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能力。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群眾制度。”明確闡明瞭,“為民務實清廉”是黨的群眾路線的基本內涵。

  “為民”,構成群眾路線的基本內涵之一,它是貫徹執行群眾路線的目的。自從國家形成以來,治理國家的理念、原則無非兩種,或為民主政治,或為專制政治。主張並實行民主政治的,必然包含絕大多數的人民群眾,由人民群眾掌握權力;主張並實行專制政治的,必然只包含極少數人,只由極少數人掌握權力。民主政治理所當然的是我們黨的選擇。中國共産黨要實行民主政治,就必然要求走群眾路線,發動人民群眾,依靠人民群眾。群眾路線的靈魂在於人民群眾是歷史的主人,在於人民要當家作主,這就決定了群眾路線的根本是“為民”。黨是人民的公僕,黨要為民眾服務,如果我們不是把群眾路線當做口號喊喊的話,就一定要千方百計、不遺餘力地把立足點落在“為民”上。

  “務實”,構成群眾路線的基本內涵之二,它是貫徹執行群眾路線的途徑。當我們知道落實群眾路線就要“為民”之後,但如何體現“為民”,怎樣才能做到“為民”,仍然是一個大問題。這就需要我們共産黨人深入群眾,深入基層,摸清事物規律,掌握工作主動。毛澤東論述道,“在我黨的—切實際工作中。凡屬正確的領導,必須是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這就是説,將群眾的意見(分散的無系統的意見)集中起來(經過研究,化為集中的系統的意見),又到群眾中去作宣傳解釋,化為群眾的意見,使群眾堅持下去,見之於行動,並在群眾行動中考驗這些意見是否正確。然後再從群眾中集中起來,再到群眾中堅持下去。”這就是務求實際、務求成效的“務實”精神。沒有這樣踏踏實實、兢兢業業的“務實”精神,群眾路線就失去方向,失去意義。由此可見,“務實”是實踐群眾路線的具體途徑、有效方式。貫徹執行群眾路線,就要善於從群眾關注的、身邊的事情做起,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為群眾辦好事情。

  “清廉”, 構成群眾路線的基本內涵之三,它是貫徹執行群眾路線的保障。黨的十八大報告重申了黨的幹部要清正、廉潔的要求。“清廉”,是共産黨人的本色,是最可貴的品質。方志敏烈士説:“我從事革命鬥爭,已經十餘年了。在這長期的奮鬥中,我一向是過著樸素的生活,從沒有奢侈過。”“清貧,潔白樸素的生活,正是我們革命者能夠戰勝許多困難的地方!”共産黨人堅守清廉,反對奢侈,是因為清廉使人剛直不阿,心繫群眾,自覺無悔地為人民事業奮鬥;奢侈使人貪污腐敗,失去民心,最終陷一己私利而不能自拔。很難設想,我們共産黨人一旦失去了清廉,還會去貫徹執行群眾路線、深入群眾嗎?一旦失去了清廉,老百姓還會歡迎、擁護這樣的幹部嗎?因此,“清廉”是貫徹執行群眾路線的有力保障,是貫徹執行群眾路線的生命線。

  (作者為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載《廣東黨建》2013年第2期

編輯:張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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