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旋律:記湖南嘉禾檢察院反瀆局原局長鄧寶生

時間:2012-11-06 12:38   來源:湖南省公安廳

  鄧寶生資料圖

  生命的旋律

  ——記湖南省嘉禾縣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原局長鄧寶生同志

  只要在你的生命裏植入一種讓人感動和敬仰的元素,不管里程的長短,那都會是一首動人的旋律。

  ——題記

  1

  沒有忠誠,哪能履職。鄧寶生説:“一個人只有把你擔負的職責放在心中最重要的位置,才會有所作為。”

  2010年12月。一個深邃的夜。

  寒風拍打著窗戶上的玻璃,陣陣呼嘯聲告訴人們,隆冬時節真正來到了。

  座落在縣城東北角的嘉禾縣人民檢察院遷來這個新址還不到2年,由於四週尚未開發,在空曠的夜色中顯得格外寂靜。幾間辦公室通明的燈火,格外耀眼。

  一樓東面的104房間裏,坐著一個身體單薄、面龐清瘦的人。

  他是嘉禾縣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局長鄧寶生同志。在電腦前每打一會兒字,鄧寶生就會停下來,用拇指頂在肝部下面的位置上,唯有這樣才能稍稍緩解一下疼痛。

  偵查終結報告已經起草修改一週了,厚厚的一摞,凝聚著他和隊友半年來的很多心血,這是他到反瀆職侵權局擔任局長以來辦理的傾注精力最多、案情最為複雜、涉案人員最多的一起案件——由郴州市人民檢察院指定嘉禾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何某利用職權收受賄賂的瀆職侵權案件。

  偵查終結後查明:2004年至2006年期間,何某利用擔任郴州市煤炭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的職務之便,收受轄區及其他縣、市、區的煤礦及當事人的錢、物共計103.1萬元。何某收受青山壁煤礦法人代表的賄賂後,濫用職權,審批同意將本應該關閉的非法煤礦通過所謂的技術改造列為另一大型合法煤礦的風井。由於在風井中進行非法開採,加之管理不善,該礦于2009年4月17日發生特大爆炸事故,造成20余人死亡和485萬元的財産損失。

  辦理瀆職案件,大多會遇到三難:發現難、查證難、處理難。在辦理這一案件期間,為了尋找一個個關鍵證人,鄧寶生帶領專案組成員驅車橫跨湖南、江西兩省十多個市、縣,行程數千公里。在江西省樟樹市,為了找到一個知情人,他們守候了三天三夜。辦理這起案件,他們收集的證據達300多份,案卷材料4本,起訴書寫了整整80頁。最後何某被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19年,另外20多名責任人也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這是對法律的張揚,對亡靈的慰藉。

  郴州嘉禾是湖南省礦産資源最豐富的地區,被稱為“有色金屬之鄉”。隨著幾十年以來的改革開放,嘉禾的礦産資源開發也成就了這裡經濟的快速發展,但也因為一起起瀆職犯罪行為,造成礦難頻發,礦工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自從鄧寶生履職反瀆局以後,他把查處煤礦安全生産的瀆職行為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鄧寶生常説,生命權就是最大的人身權,對生命權的守護,應是反瀆工作的最高追求之一。當他看到一個個因為礦難而經歷著生離死別的家庭,聽到一聲聲因為礦難而難掩撕心裂肺的慟哭,感受到了自己作為一個反瀆職局長沉甸甸的責任。

  嘉禾相關部門提供了一份4年來礦難發生的起數和死亡人數的對比:從2008年到2011年分別發生10起20人;9起17人;10起15人;2起9人。2012年1—8月發生1起1人。全縣涉礦安全事故呈不斷下降趨勢。這除了縣委縣政府及主要職能部門強有力的安全措施外,檢察機關加大安全瀆職案件的查處力度是一個重要因素。

  瀆職犯罪的主體都是官員,這些官員的身後往往有一張為涉案當事人説情打招呼的關係網。鄧寶生和反瀆局的同志不怕困難,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了鐵案。為此,每一起案件他都既當指揮員又當戰鬥員,帶領團隊排除了一個個阻力,攻克了一個個難題,保證了每一起案件都立得準、訴得出、判得了。

  2010年6月,在辦理田心鄉田心煤礦發生的責任事故案件中,為案件當事人安檢站站長李某説情的、干擾的甚至威脅辦案人員的紛至遝來。很多人勸鄧寶生不要較真,網開一面。面對壓力、干擾、威脅,鄧寶生沒有絲毫退縮,他一方面加強與犯罪嫌疑人家屬和朋友的溝通,釋法講理,爭取理解,另一方面嚴格依法依程式辦案,查證做實證據材料,讓其家屬和朋友無話可説,使犯罪嫌疑人在鐵的事實和證據面前低頭認罪。

  原嘉禾縣煤炭局安監員陽某玩忽職守案在2007年7月就展開了偵查,當時的辦案工作因為受到陽某家屬的包庇阻撓,陽某外逃。

  為了維護法律的公正,鄧寶生決心啃下這塊前任留下來的“硬骨頭”。

  啃“硬骨頭”不能只靠硬碰硬。鄧寶生決定對其妻子進行思想疏導,爭取支援。鄧寶生多次來到陽某家,其妻子由抵觸變為理性,並嘆著氣説:“由於丈夫外逃,這幾年家裏的日子越來越艱難,小孩長年見不到父親也變得內向自閉。”鄧寶生順勢開導説:“事情已經發生了,就要敢於承擔。任何逃跑了的犯罪嫌疑人都逃避不了法律的制裁,只會延伸自己和家人身心上的痛苦。為了你們的家庭、你們的孩子,你應該勸你丈夫投案自首,爭取從輕處理,這樣你們的家庭才還有希望。”2011年10月,也就是第5次到府談話之後,陽某終於投案自首,這起積壓了4年的案件塵埃落定。

  鄧寶生認真對待每一起群眾來信來訪,對每一個舉報或訴求都給予查實並回復。

  2010年3月初,嘉禾縣車頭鎮一村民李某手裏拿著厚厚一疊資料走進了鄧局長辦公室陳情。李某稱縣公安局經偵隊民警在辦理案件時失職瀆職,對一起明顯係詐騙的案件未立案偵查,致使犯罪嫌疑人出逃,他的損失無法追回。李某反映的情況已經相關部門核查,該案由公安機關依法辦理後,查實證據不足,不能證明涉案人員涉嫌詐騙犯罪。當時反瀆局正辦理好幾個案件,有人給鄧局長説,意見就按相關部門的回復答覆李某算了。誰知,話一齣口,就遭到了平時溫和的鄧局長的嚴厲批評。他説,我們沒查就回復,這是對工作不負責任。這個同志低聲嘟囔了一句:現在不是案子多嗎,哪還分得出人手來復查這些小事?鄧局長説:“群眾利益無小事,工作繁重不能成為不負責任的藉口。你們不記得了,我們辦理的很多失職瀆職犯罪不都是工作繁忙中的小疏忽造成的嗎?反瀆局不查也是瀆職!”為了查清案情,給陳情人一個負責任的答覆,鄧寶生帶領幹警先後向縣公安局七名民警進行了調查詢問,又查閱了案件的全部案卷資料。最後查實,公安民警並無失職瀆職行為,鄧局長寫好核查情況,將書面答覆送給李某,並當面向他説明公安機關不立案的原由。李某對檢察機關的答覆表示滿意,也結束了近兩年的陳情歷程。

  辦理瀆職案件,不僅要面對阻力,而且還面臨威脅。那是在永興縣辦案。一天,他們晚上辦案歸來,回住地乘電梯,電梯上到五樓時突然停止,電梯內一片漆黑。鄧寶生憑著手機微弱的亮光,找到電梯的應急報警電話,可一個也打不通。短短幾秒後,電梯突然疾速下降,就在他們萬分驚詫的時候,電梯裏的燈又突然亮了,電梯回歸了正常。走出電梯問住地管理人員,回答説:“我們這裡從來沒有停電呀!”

  回到房間,鄧寶生對同事説:“這可能是針對我們的一次威脅,我們決不能退卻、畏懼!”換個住地,鄧寶生帶領辦案組的同志又堅持偵查了一個月,直到案件終結,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的制裁。

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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