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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李明哲案必須由大陸法律主導

2017年03月30日 08:58:55  來源: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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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陸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29日對外證實,臺灣居民李明哲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已接受有關部門調查,目前身體狀況良好。

  李明哲的事情近日成為臺灣輿論的焦點,臺灣官方和媒體交替釋放的消息稱,李于本月19日從臺灣赴澳門,計劃從那裏去大陸,隨後失聯。臺灣方面要求大陸公佈李被控的罪名,通知臺方他目前的羈押地,並要求保障他包括會見家人和律師在內的各項權利等。

  臺方迅速營造了一種大陸以秘密方式“亂抓臺灣人”的悲情,將臺灣普通刑事案件的訴訟程式作為“標準”,攻擊大陸侵犯李明哲的個人權利。

  還有一些技術性的分析認為,李明哲在一個社區的非政府組織(NGO)裏就職,熱衷於通過網路向其大陸的朋友分享“臺灣民主經驗”,而且每年都去大陸,給那些朋友“送書”,他有可能觸犯了大陸今年初生效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辦法》。另外有人猜測,臺灣最近連抓“共諜”,不排除大陸以抓李明哲對臺報復。

  由於國臺辦已經指李明哲從事了“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它的相關程式會更加複雜。臺灣方面搞一些李的家人是多麼擔心他,大陸與臺方的溝通“沒有平時快”的小悲情遊戲,他們自己清楚,這是很沒有意思的。

  如果理論“亂抓人”這件事,現在最該被指責的應該是臺灣方面。臺灣情治系統日前向臺媒稱,當下有5000余“共諜”潛伏在臺灣,並且滲透進臺灣政權的關鍵系統。在近日被捕的“共諜”中,包括了一名剛在臺灣學校畢業並於本月早些時候回到臺灣的陸生,那名陸生與李明哲比起來,顯然更難讓人與“間諜”聯想起來。

  從臺媒報道的情況看,李明哲活躍于通過網際網路與“大陸朋友”的接觸,還不時往返于兩岸之間,他向大陸人“輸出民主觀念”的方式是否符合大陸法律,這期間他是否還做了些別的事,輿論都尚不清楚。

  而眾所週知的是,一旦事情涉及國家安全,李明哲犯案的細節,甚至抓捕他的細節是否需對外公佈,都有自己的法定程式。在這方面臺灣媒體嚷嚷幾聲也就算了,臺灣當局、尤其是臺灣情治系統就不必揣著明白裝糊塗了。

  接下來怎麼調查審理李明哲案,已完全處於大陸司法程式中。臺灣一些人為李叫屈,它們總的來看是輿論泡沫,大陸不太可能予以過多理會。

  當然了,我們也希望大陸國安和公安方面注意到,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常被境外輿論往“打壓人權”的方向炒作。這當中編造出來的説辭不僅會影響國際上的觀感,有時甚至也會影響大陸部分人的看法。此類鬥爭需要積累這方面的經驗,不斷壓縮境外勢力用炒作“人權”擾亂公眾視線的空間。

  然而,國家安全在很多時候是需要放在第一位的,圍繞“國安”案件打輿論官司,大陸經常打不過境外力量,但這不意味著大陸公安和國安系統就應畏手畏腳。境外輿論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挑出大陸的毛病,它們決不會把大陸當人權領域的“三好生”來誇讚。無論是司法建設還是人權建設,大陸都有自己積極的時間表,不太可能被外界的評價牽著鼻子走。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