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臺胞廖先生帶著申報單和退稅物品來到位於廈門高崎國際機場的“離境退稅海關驗核窗口”,廈門海關工作人員為其快速辦理驗核手續,這標誌著廈門關區首單離境退稅政策正式落地。
臺胞廖先生這幾天來廈門旅遊,購買了一個價值5922元的行李箱。當日中午12時,廖先生帶著上述票據與商品來到海關窗口,用時不到5分鐘,現場關員便完成相關驗核手續,廖先生順利申請到651.42元的購物退稅。
離境退稅政策,是指對境外遊客在退稅定點商店購買的隨身攜運出境的退稅物品,按規定退稅的政策。我省是從本月起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成為繼北京和上海之後第二批實施該政策的省份。按照政策,境外旅客離境時,在退稅商店購買物品可退11%增值稅。我省的兩家銀行被確定為退稅代理機構,其中興業銀行為長樂機場、晉江機場、平潭客運碼頭、高崎機場退稅代理機構,廈門銀行為五通碼頭退稅代理機構。
值得一提的是,本月2日,平潭綜合實驗區誕生的我省首單離境退稅業務,受益者也是臺胞。業內人士表示,由於地緣、人緣的優勢,臺胞將成為在我省享受這一政策的最大受益人群。
海關人士提醒,境外旅客在退稅商店購買退稅商品後,如需申請退稅的,應當向商家索取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申請單和銷售發票,並在離境時主動持退稅物品、申請單、銷售發票和本人身份證件向海關申報。海關驗核無誤後,將在退稅申請單上簽章,旅客持該申請單便可至退稅代理機構領取退稅資金。(福建日報記者 林侃 通訊員 周怡 陳幸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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