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佈會 | 新聞人物

國新辦發表《西藏和平解放60年》白皮書

時間:2011-07-11 20:43  來源:新華網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1日發表《西藏和平解放60年》白皮書。全文如下:

  西藏和平解放60年

  (2011年7月1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目錄

  前言

  一、西藏和平解放的實現

  二、和平解放60年的發展歷程

  三、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

  結束語

  前言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在北京簽訂《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以下簡稱《十七條協議》),西藏實現和平解放。

  西藏和平解放是中國人民解放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近代以來中華民族反對帝國主義侵略、維護國家統一和主權偉大鬥爭中的一件大事,是西藏社會發展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歷史轉捩點,是西藏從黑暗走向光明、從落後走向進步的起點。

  西藏和平解放60年來,在中國共産黨和中央人民政府領導下,經歷了民主改革、自治區成立、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開放的偉大歷史進程,現代化建設事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社會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人的命運發生了深刻的改變。這是西藏各族人民團結奮鬥的偉大成果,也是中國實行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民族政策的生動體現。

  今年是西藏和平解放60週年。回顧總結西藏和平解放60年波瀾壯闊的歷史進程,全面展示新西藏發展的巨大成就,進一步推動西藏實現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用事實揭穿達賴集團散佈的種種謊言,有助於國際社會正確了解西藏和平解放60年的歷史真相,讓世人真實感受和認識一個充滿生機和活力的社會主義新西藏。

  一、西藏和平解放的實現

  (一)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西藏人民是中華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員。中國的疆域和歷史是中華民族共同創造的,藏族作為中國境內具有悠久歷史的民族之一,為多民族統一國家的締造與發展,為中華民族的形成和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大量考古、學術研究表明,藏族與漢族和其他兄弟民族自古就有血緣、語言和文化等方面的密切聯繫,西藏地方與中國內地的經濟、政治、文化往來始終沒有中斷過。13世紀,元朝中央政府設立釋教總制院和宣政院,直接管理西藏地區軍政事務,正式將西藏地方納入中央行政管轄之下。此後,中央政府對西藏的管轄逐步規範化、制度化,其中包括直接掌握西藏地方行政機構及任命西藏地方官吏的權力,駐軍戍邊,並多次在西藏清查人口戶籍等。明襲元制,實施多封眾建,貢市羈縻。清朝加強了對西藏地方的管理。清朝皇帝于1653年、1713年分別冊封五世達賴喇嘛、五世班禪喇嘛,自此正式確定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的封號,以及他們在西藏的政治和宗教地位。1727年,清廷設駐藏大臣,代表中央監督西藏地方行政。1751年,清王朝正式任命七世達賴喇嘛掌管西藏地方政府,廢除郡王掌政制度,設立由四位噶倫組成的噶廈地方政府。1793年,清廷在驅除廓爾喀入侵勢力之後,頒布了著名的《欽定藏內善後章程二十九條》,完善了中央政府治理西藏地方的多項制度,明確規定達賴喇嘛等大活佛轉世須經金瓶掣簽認定,並報請中央批准。清朝此後的五位達賴喇嘛有三位經由“金瓶掣簽”認定,有兩位由清朝皇帝批准免於金瓶掣簽。清朝皇帝還曾于1706年革除六世達賴倉央嘉措的名號,並於1904年和1910年先後兩次革除十三世達賴土登嘉措的名號。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推翻了清王朝,建立了中華民國。1912年3月11日,中華民國第一部憲法《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明確規定中央對西藏的主權,宣佈“西藏是中華民國領土的一部分”,提出“合漢、滿、蒙、回、藏諸族為一人,實行五族共和”。7月17日,民國政府設蒙藏事務局,隸屬國務院,管理蒙藏事務。1929年,南京國民政府設立蒙藏委員會,行使對西藏的行政管轄。1940年,國民政府在拉薩設立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作為中央政府在西藏地方的常設機構。歷史事實表明,雖然民國期間軍閥混戰,內亂頻仍,但中央政府仍在十分艱難的條件下維護了國家在西藏的主權。十四世達賴喇嘛丹增嘉措就是經當時國民政府批准免於金瓶掣簽繼位的。國際上沒有一個國家和政府承認過西藏獨立。

  (二)所謂的“西藏獨立”問題是近代帝國主義侵略勢力瓜分中國圖謀的一部分

  1840年英國發動鴉片戰爭以後,中國逐步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19世紀末,帝國主義掀起瓜分中國的狂潮,英國侵略勢力趁機染指西藏。英軍先後於1888年、1903年兩次武裝入侵西藏,因遭到西藏軍民的抵抗而失敗。在靠武裝侵略沒能達到將西藏變為殖民地的目的後,帝國主義開始在西藏培植親帝分裂勢力,策劃把西藏從中國分裂出去的活動,煽動“西藏獨立”。1907年8月31日,英俄帝國簽訂《西藏協定》,第一次在國際文件中把中國對西藏地方的主權篡改為“宗主權”。1913年,英帝國策劃召開西姆拉會議,唆使西藏代表首次提出“西藏獨立”的口號,當即遭到中國政府代表的拒絕。英國代表於是提出所謂“折衷”方案,企圖將中國在西藏地方的主權篡改為“宗主權”,使西藏在“自治”的名義下脫離中國政府的管轄,遭到中國政府和人民的堅決反對。1914年7月,中國政府代表奉命拒絕在《西姆拉條約》上簽字,併發表聲明概不承認任何此類條約或文件,同時將立場照會英國政府,西姆拉會議遂以破産而告終。1942年,西藏地方政府在英國代表的支援下突然宣佈成立“外交局”,公開進行“西藏獨立”活動,因遭到全國人民和國民政府的反對而不得不改變原議。

  1947年,英帝國主義幕後策劃邀請西藏派代表參加“泛亞洲會議”,在會場上懸挂的亞洲地圖和萬國旗中把西藏作為一個獨立國家來對待,經中國代表團嚴正交涉,會議組織者不得不改正。1949年7月8日,西藏地方政府以“防止共産黨混跡西藏”為藉口,下令將國民政府駐藏辦事處人員及相關人員驅趕出西藏,製造了“驅漢事件”。1949年11月,西藏地方政府決定派所謂的“親善使團”赴美國、英國、印度、尼泊爾等國,尋求對“西藏獨立”的政治支援和軍事援助,加緊分裂國家的活動。1949年底,美國人勞爾湯姆斯以“無線評論員”名義在西藏探索“華盛頓給西藏以可能的援助”,並在美國報刊上宣稱“美國已準備承認西藏為獨立自由”的國家。1950年上半年,一批美國槍支彈藥經由加爾各答進入西藏,用以對抗中國人民解放軍進藏。

  歷史事實清楚地證明,所謂“西藏獨立”完全是新老帝國主義侵略者炮製出來的,是西方侵略勢力瓜分中國領土陰謀的一部分。

分享到:
編輯:劉志偉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