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佈會 | 新聞人物

國際法視野下的中日釣魚島爭端

時間:2010-10-03 09:27  來源:人民日報


  釣魚諸島鳥瞰(資料圖)

     釣魚島位於東海海域,在福建省的正東,臺灣省的東北,是我國最東端的島嶼。釣魚島距中國福建省東山島約190海裏,距臺灣省基隆市東北約90海裏,距琉球群島的與那國島約78海裏。釣魚島指的是一組島嶼,除主島釣魚島外,還有黃尾嶼、赤尾嶼、北小島、南小島、大北小島、大南小島、飛瀨(岩礁瀨)等島礁,散佈在東經12320′—12445′,北緯2544′—2600′的海域中,陸地面積共計6.5平方公里。

     釣魚島周邊海域漁業資源豐富,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閩臺漁民的重要漁場。人所共知的“埃默裏報告”認為,東海陸架盆地蘊藏著豐富的石油天然氣資源。

  一、釣魚島是中國的固有領土

  中國最早發現、開發釣魚島,通過先佔取得主權。釣魚島及其附近海域自古以來就是中國人民進行捕魚、採藥、避風、休息等活動的場所。至晚到明代就已經被中國人民發現、利用和命名。《更路簿》、《順風相送》等中國古籍完整記載了中國漁民在此海域的航線。限于當時的海況等自然條件和造船等技術條件,只有中國軍民可以利用季風前往釣魚島,從事航行、避風、在附近海域捕魚、在島上採集等經濟性開發利用活動。在1895年前長達5個世紀的時間裏,中國一直在平穩地行使這些權利。

  提到釣魚島,就不得不提及琉球國。琉球原是明、清兩朝的藩屬國,向明、清朝貢,明、清兩朝均派遣使臣對琉球諸王進行冊封。釣魚島位於前往琉球必經的航路上,冊封使臣前往冊封琉球諸王,均以這些島嶼為航海標誌,所記《使琉球錄》等官方文書,詳細記載了前往琉球途經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的航海經歷,反覆確認了中琉邊界,史實説明釣魚島不屬於琉球的範圍。中國的史籍和官方文件均證明,中國人最早發現、開發和利用釣魚島。根據當時的國際法,發現即先佔,先佔即意味著取得領土主權。因此,中國通過先佔取得了釣魚島的主權。

  中國政府有效統治和管理釣魚島,鞏固了主權。歷代中國政府都將釣魚島列入疆域之內,採取開發、利用和管理行政措施,行使主權,進行有效統治。1171年(南宋乾道七年),鎮守福建的將領汪大猷在澎湖建立軍營,遣將分屯各島,臺灣及其包括釣魚島在內的附屬島嶼在軍事上隸屬澎湖統轄,行政上由福建泉州晉江管理。明、清兩朝均將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列入疆土版圖,劃為海防管轄範圍之內。1562年(明朝)《籌海圖編》、1863年(清朝)《皇清中外一統輿圖》均有清晰規定和標示。史實説明,中國政府通過多種形式管理釣魚島,有效行使和鞏固了對釣魚島的主權。




分享到:
編輯:鐘寶華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