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案
踐行“父子約定”遭誤解
父親捐出兒子身體器官,獲家人支援,卻受流言困擾
2009年11月4日下午,安徽阜南縣第二中學17歲的王鑫在學校突然暈倒,被診斷為突發性腦出血,躺在阜陽市第一人民醫院的32天裏,他被認定為生存希望渺茫。
2009年12月6日,已經為治療舉債13萬餘元的王保田做出了放棄治療的決定,並簽署了器官捐獻協議。王鑫的兩個肺、一個肝、還有一對眼角膜成功捐出,給至少3個人送去了生的希望和光明。
但是,在缺乏對器官捐獻推廣、宣傳的村子裏,誤解接踵而來,甚至有人説王保田把兒子的器官“賣了”50萬元。
王保田介紹,王鑫被送到醫院後,只能靠呼吸機被動呼吸,醫生説希望渺茫。幾次脫機試驗,均告失敗。在醫生處詳細了解了孩子的病情後,王保田決定放棄治療,並踐行自己和兒子之間的約定———身後捐獻器官。
王保田沒想到捐獻過程如此複雜:決定放棄治療當天,他打了上百個電話,安徽省、阜陽市的紅十字會都説不做器官捐獻,最後找到深圳市紅十字會。此後又簽署了放棄治療的協議,還簽了捐獻器官的志願書,否則醫院不敢為病人摘下呼吸機,捐獻器官的意願就無法實現。
對於捐獻王鑫身體器官的事情,一家10幾口人都很支援,但鄰村人通過電視報道得知情況後,卻傳出“接受兒子器官的人給了50萬元”的流言,“我能感覺到村裏的一些人看我的眼光,可我們是無償捐獻,我們不對醫院也不對個人,不知道他們為什麼這麼愚昧無知。”
對於別人的誤解,王保田説一家人現在很脆弱,很需要安慰、關懷和問候。(記者 王卡拉 吳鵬 吳江 魏銘言 實習生 韋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