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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等要求認真做好玉樹抗震救災監督檢查工作

時間:2010-04-23 09:36  來源:新華網

  中共中央紀委、中央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領導小組20日發出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領導小組認真做好青海玉樹抗震救災監督檢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領導小組要加強對中央關於青海玉樹抗震救災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搞好救災資金和物資使用監管,確保中央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實到位,確保救災款物管理使用規範廉潔高效。

  通知説,要維護中央政令暢通,加強對抗震救災中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要督促各有關方面嚴格遵守和落實黨的民族宗教政策,進一步鞏固和發展民族大團結的良好局面;要加強對中央關於維護社會穩定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積極預防和化解矛盾,維護受災群眾切身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通知強調,要加強對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籌集、採購、分配、撥付、發放、使用等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確保管理嚴格規範;要加強對受災群眾安置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救災物資公平、公正、及時、有序發放,使受災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乾淨水喝、有臨時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要加強對社會捐贈資金統計和公告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有關地區、部門和社會組織定期向社會公佈接收、匯繳和分配使用情況,及時向捐贈者反饋,回應社會各界關切,尤其要加強對國外捐贈款物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要加強對災後恢復重建項目的監督檢查,確保恢復重建項目成為優質工程、廉潔工程、民心工程。

  通知説,青海省特別是受災地區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承擔起監督檢查工作的主體責任,加強對監督檢查工作的領導,抓緊建立健全省、市(州)、縣、鄉(鎮)四級監督檢查領導機構和工作機制;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領導小組要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對抗震救災資金物資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檢查,保證違規違紀違法問題能夠及時發現、糾正和查處;非受災地區要加強對捐贈資金物資接收、管理、匯繳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地方民政部門、紅十字會、慈善會按規定將捐贈資金匯繳到位,全部用於救助受災群眾和災區重建。

  通知説,要做好資訊公開工作。按照《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等規定,建立健全救災款物資訊披露制度,把公開透明原則貫穿于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管理使用全過程,主動向社會公開救災款物的來源、數量、種類和去向,向人民群眾交一本明白賬、放心賬;要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拓寬群眾監督渠道,及時受理群眾反映的問題。

  通知強調,對黨政領導幹部和有關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行動遲緩、措施不力、敷衍塞責,在抗震救災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臨危退縮,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要按照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對貪污私分、截留剋扣、擠佔挪用救災款物的,要按照規定嚴肅查處;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要認真排查核實,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要建立健全案件線索移送機制,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專題:青海省玉樹縣發生7.1級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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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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