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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原官員郭京毅當庭認罪 累計受賄844萬

時間:2010-03-19 14:46  來源:京華時報

身穿27號號服的郭京毅走下囚車。本報記者歐陽曉菲攝

郭京毅。

  本報訊 (記者裴曉蘭)昨天,原商務部條約法律司正局級巡視員郭京毅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審,這位落馬官員被指控于5年間受賄844萬餘元,其中包括接受房産賄賂獲利165萬元。郭京毅當庭認可全部指控並表達了悔意,他的辯護律師則做了罪輕辯護。

  囚車遲到庭審延後

  庭審原定於昨天上午9時30分在市二中院第三法庭開始,第三法庭是該院主審大要案的固定場所,國土資源部原部長田鳳山、海澱區原區長周良洛,均先後在這個能容納20多人的小法庭受審。

  約9時20分,公訴人、辯護人等依次入場,郭京毅有兩名律師為其辯護,家屬無人到庭。書記員稱,因押送郭京毅的囚車還未到法院,庭審要延遲一會兒開始。幾分鐘後,囚車開進法院,身穿27號號服的郭京毅下車後向後看了一眼,之後跟隨其他被告人進入暫看室。

  9時50分,身高約1.8米的郭京毅被法警帶進法庭。他戴著眼鏡,頭髮烏黑,面色平靜,號服背部寫著“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審判長隨後敲響法槌,庭審開始。

  多次受賄共844萬

  據檢方指控,2002年間,郭京毅受託促成首創公司設立外資公司,找到時任國家工商總局外商投資企業註冊局註冊指導處處長的劉偉,兩人利用各自的職務便利提供了幫助。事成之後,郭京毅和劉偉以5折價格,從首創公司下屬企業開發的北京西三旗雪梨澳鄉小區各買了一套別墅。郭京毅獲利123萬餘元,劉偉獲利124萬餘元。

  2005年,某企業因違規使用外匯,遭國家外匯管理局調查。郭京毅受該公司委託,出面讓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司長許滿剛提供幫助。事後收受該公司人民幣160萬、美元25萬、港幣22萬,共計人民幣387萬餘元。

  此外,郭京毅為他的老同學、北京思峰律師事務所主任張玉棟介紹代理項目,併為張玉棟代理的項目在審批過程中提供幫助,收受張玉棟賄賂78萬餘元。

  2004年至2007年間,郭京毅還為某電器公司在股權變更、反壟斷審查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分兩次給予的人民幣110萬元。

  在起訴書中,檢方共認定郭京毅受賄844萬餘元。

  承認指控當庭悔罪

  據悉,郭京毅早在預審階段,就對受賄罪的指控表示認可。庭審開始之前,公訴人和辯護人在進行交流時,也均同意對控辯雙方沒有爭議的事實,簡單出示證據,不做詳細陳述。

  記者了解到,法庭上的郭京毅最終也表示認罪,沒有為自己做什麼辯解,他的律師則為他做了罪輕辯護,希望法庭考慮多種因素對其寬大處理。

  在庭審最後,郭京毅表達了悔意,稱“走到今天這一步,完全是我自己造成的”,並表示會尊重法院的判決。

  昨天,庭審進行到下午3時許休庭,法官將擇日宣判。

  ■庭審特寫

  心情緊張答錯罪名

  昨天,走上法庭的郭京毅雖然看起來臉色平靜,但回答問題時心情卻略顯緊張。庭審伊始,審判長首先核實了郭京毅的主體身份,郭的答話聲音細小,不太乾脆。當被問到“因為什麼被拘留”時,郭京毅先答成了“貪污”,很快,他進行糾正:“哦,不是,是受賄。”

  因聲音太小,審判長幾次提醒郭京毅再大點兒聲。

  中午休庭後,郭京毅跟隨法警走出法庭,未能進入法庭旁聽的記者在走廊恰好碰到郭京毅。此時,法警正一邊走,一邊勸慰郭京毅説:“沒事,你別太擔心……”

  ■背景連結

  郭京毅窩案

  郭京毅案被認為是涉及整個外商投資審批領域的系列窩案,涉及面十分廣泛。

  2008年8月郭京毅被“雙規”後,相繼被查者包括北京思峰律師事務所主任張玉棟、商務部外資司副司長鄧湛、條法司行政法律處處長杜寶忠、國家工商總局外商投資企業註冊局副局長劉偉,以及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司長許滿剛等。

  在郭京毅之前,張玉棟、鄧湛已分別因涉嫌行賄罪和受賄罪雙雙受審,其中鄧湛被指控收受了張玉棟百萬餘元的賄賂。對此,鄧湛庭審時全部認可。而被指控犯行賄罪的張玉棟雖然承認自己給了郭京毅錢,但辯稱自己和郭京毅還有郭妻是北大同學,也是多年好友,他長期住郭京毅的房子,給錢有房租的性質。

  記者昨天獲悉,張玉棟、鄧湛兩案目前均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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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田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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