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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灰色”住房助長奢靡之風 專家吁實施申報制

時間:2010-02-09 09:19  來源:《瞭望》新聞週刊 

  實施官員住房申報制度,這並不存在法理上的障礙,而是官員公權性使然,也是反腐倡廉過程中不可缺少的環節

  文/《瞭望》新聞週刊記者李松

  一個人到底該住多大的房子?這對在市場法則下奔波的普通百姓來説,似乎無須回答——如果手裏錢多,就去買大房子,要是錢少,就買小房子或租房子。

  可對官員來説,事情並非那麼簡單,因為他們的薪酬與納稅人有關,房子也不例外。所以,官員該住多大的房子,需要有一個明晰的答案。

  但遺憾的是,我國官員住房情況一直不公開,更談不上有健全和完善的官員住房監管制度。在此背景下,近年來一些中高級官員嚴重超標建房、以權謀房,甚至佔地建造“官員別墅”等現象屢見不鮮。

  1月13日,中共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體會議在京閉幕。這次會議通過的公報明確指出,“認真落實並抓緊完善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把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列入報告內容。”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從反腐敗的角度而言,必須實施官員住房申報制度,但不應是簡單地向上級部門報告,而應在明確官員住房標準的基礎上,把官員住房情況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從根本上抑制官員住房腐敗現象的發生。

  官員“買不起”的“現實邏輯”

  近年來,我國各地房價一路飆升,多數普通百姓唯有“望房興嘆”。但有趣的是,有些中高級官員,也聲稱“買不起”。

  2009年12月23日,在南京電視臺演播大廳內舉行的市民論壇上,南京市代市長季建業在回應市民問題時坦言:“説實話,以我的工資來算,大概也要十多年才能買到一個小房,還買不起大房。”

  此前的12月13日,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賀鏗在中央臺《面對面》節目中談到高房價問題時,也聲稱“買不起。”

  再往前的6月20日,廣東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惠武在廣州舉行的“尋找中國經濟新引擎”《財經》論壇上表示:“廣州很多房子價格每平方米超過2萬元,我是副廳級職務,每月工資8000多元,但兩個月的工資也買不起一平方米的房子。”

  從公開報道情況來看,“坦言”買不起房的官員,除了上述三位官員外,還有鄭州市市長趙建才、廣州市政協前主席陳開枝、廣州市天河區副區長丁建華,等等,他們都曾在不同的公開場合,聲稱“買不起房”。

  “單純拿工資來與房價衡量,這些官員確實買不起房。”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李成言教授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表示,“但在現實中,大多數中高級官員的住房感受,卻顯然與普通百姓的感受有很大差別。在高房價時代,很難看到這些官員有做房奴的壓抑,更看不出有房價飆升帶來的焦慮感。”

  而一個不可忽視的事實是,在以往落馬的貪官中,大多都有以下顯著罪證,即包養情婦、受賄、多套住房,甚至還擁有別墅。

  這是一些典型的案例。原上海浦東新區副區長康慧軍因為利用職權低價購房24套,其中8套已經出售,獲利達1600余萬元;原上海外高橋保稅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建設處處長陶建國,共接受開發商賄賂29套房産,並將其中28套房産出租,被稱為“炒房處長”;原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戴國森案發後,辦案人員從其住處搜查出十多本房産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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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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