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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要求官員須報告住房投資等情況

時間:2010-01-14 09:23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電 昨天,中共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體會議閉幕。會議通過的全體會議公報指出,認真落實並抓緊完善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把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列入報告內容。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公職人員管理。

  公報指出,要嚴肅查處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本人或特定關係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等問題,促進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公報提到了關於領導幹部行為的五個“嚴禁”。

  五個“嚴禁”是:嚴禁領導幹部違反規定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係人在就業、投資入股、經商辦企業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嚴禁違反規定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嚴禁違反規定收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或借機斂財,嚴禁用公款或接受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和個人邀請進行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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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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