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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稱將加快立法為手機實名制提供法律依據

時間:2009-12-22 10:56  來源:千龍網

  千龍網北京12月20日訊近日,工業和資訊化部印發《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進一步深入整治手機淫穢色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整治手機淫穢色情專項行動分為三個階段,並強調落實基礎電信企業領導人問責制,嚴格清理接入資源層層轉租問題,強力治理網站變換域名、逃避監管行為。通知強調,2010年底前,各基礎電信企業不得再新建WAP網關,並力爭出臺《通信短資訊服務管理規定》,為電話用戶實名登記工作提供法律依據,為徹底整治手機淫穢色情奠定堅實基礎。

  根據通知,第一階段為全面清理,重點整治,落實責任階段時間從2009年11月12日至2009年12月31日。通知要求各相關主體快速反應,排查問題,重拳出擊,凈化手機網路環境初見成效。第二階段為落實方案,抓好整改,強化手段。時間從2010年1月1日到9月30日。第三階段為健全機制,夯實基礎,提升管理階段,時間從2010年10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要深化企業監測體系建設,完善企業資源管理平臺建設,加強監督檢查,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通知指出,要落實基礎電信企業領導人問責制,明確指出各基礎電信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為本單位資訊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資訊安全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企業分管資訊安全的負責人為本單位資訊安全責任人,對本企業資訊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通知強調,基礎電信運營商、接入服務商要對網站接入環節進行全面整改。接入服務商必須持證經營、所接入的網站必須取得經營許可或備案,違反者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要與所提供接入服務的網站簽訂資訊安全管理協議,未簽協議的立即補簽,已簽協議但協議內容不完善的立即重簽,不簽協議擅自提供接入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通知要求,基礎電信企業、接入服務商要全面整改接入資源層層轉租問題。在2010年1月30日前,要完成企業內部接入資源層層轉租問題的排查,全面檢查用戶接入資源的在用情況,發現再轉租行為的,立即停止租用合同並收回接入資源。要制定具體的整改措施,重點清理電信資源租用合同,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打擊電信資源再次轉租行為。做好轉租接入資源收回後用戶的善後處理工作,避免影響合法用戶的正常使用。要制定有關接入資源管理規章制度,將接入資源管理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人員。對擅自轉租接入資源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徹底杜絕接入資源層層轉租現象。

  通知指出,基礎電信企業要採取各種優惠措施,鼓勵用戶提供有效身份證件等資訊進行實名登記和補登記,逐步提高電話用戶實名登記的比例。工業和資訊化部會同公安部、國務院新聞辦,加快立法進度,力爭在2010年底前出臺《通信短資訊服務管理規定》,為全面實施電話用戶實名登記工作提供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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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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