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6日電(記者吳晶)高考錄取工作正在緊張進行。教育部在日前下發的通知中要求:各地教育監察部門要督促和配合招生考試管理部門、高校建立健全責任明晰、快速處理的工作制度和機制,及時妥善處理群眾投訴舉報反映的問題,真正做到“有訴必應、有錯必糾、有責必問、有案必查”。
據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教育部已要求各地教育監察部門會同招生考試管理部門,監督高校全面準確地向社會公示辦學資格、招生計劃、錄取規則和收費標準等資訊;落實好重大事項集體議事制度,監督招生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制度規定和工作程式規範操作。
根據日前下發的通知,各地教育監察部門要採取有力措施對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關鍵環節、重要崗位和重點時段實施有效監督。要進一步強化對保送生、藝術和體育類等特殊類型招生錄取工作的監督檢查,切實做到招生程式和標準公開,考生資格和結果公示。積極探索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下監督管理辦法,完善對高校自主選拔和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監督。重點查處高校擅自超計劃招生,違規承諾亂招生,混淆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進行欺詐招生,以及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亂收費行為。加大對新生入學復查及新生學籍電子註冊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
對違規招生的高校,不僅要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還要追究高校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對瞞案不報、壓案不查的,除追究有關部門的責任外,還要追究監察部門的責任。
同時,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監察部門既要會同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做好政策宣傳、政策諮詢和政策解讀工作,還要利用典型案例加強招生預警宣傳、防範仲介招生詐騙行為,加大為考生服務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