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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次處罰瞞報甲型流感病情患者

時間:2009-06-20 15:32  來源:《京華時報》

  本報訊(記者李秋萌)北京第14例甲型H1N1流感患者何某在入境時未如實填寫健康申明卡,報告自己與流感樣患者同屋居住的經歷,抵京出現病症後仍頻繁外出,致88名密接者被隔離觀察。昨天,北京市檢驗檢疫局決定對北京第14例患者處以行政警告處罰,這是本市首個因瞞報被罰的甲流確診患者。

  依據檢疫法處罰

  何某被網友稱為“何逛逛”,曾一度引發他是否會被究責的討論。昨天,北京市檢驗檢疫部門解釋稱,何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的相關規定。該法規第十六條明確:國境衛生檢疫機關有權要求入境、出境的人員填寫健康申明卡,出示某種傳染病的預防接種證書、健康證明或者其他有關證件;同時,此法規實施細則第一百條還規定,受入境、出境檢疫的人員,必鬚根據檢疫醫師的要求,如實填報健康申明卡,出示某種有效的傳染病預防接種證書、健康證明或者其他有關證件。

  依據上述法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第二十條的相關處罰規定,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根據調查結果,決定給予當事人行政警告的行政處罰。

  患者已被口頭警告

  據了解,行政處罰方式分為多種,執法部門會根據當事人行為的違法程度輕重對其進行處罰,口頭警告處罰是其中較輕的一種,目前,何某已依法接受了口頭警告處罰。此前,他也曾通過媒體公開道歉。

  對於今後再有入境人員不如實填寫健康申明卡的行為,檢驗檢疫部門表示,將根據其具體情況及造成的社會影響等進行處罰。

  被感染者可起訴

  北京市疾控副主任賀雄表示,因該患者在明知自己有與流感人員接觸史的情況下,不僅未在入境時按要求填寫自己的健康狀況,還在已經出現相關流感症狀時,仍參與朋友的聚餐等活動,因此如與其密切接觸者中出現確診情況,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追究何某的法律責任。

  ■事件回放

  患者多次乘公共交通工具

  患者何某,24歲,四川南充人,目前就讀美國賓夕法尼亞州一所大學。乘CA982航班從紐約起飛,于5月31日到達北京,但入境時並未申報上述情況。隨後,何某在北京一家賓館住宿。在6月1日,他曾出現咽痛、咳嗽等症狀,但仍未就診或自我隔離觀察,也沒有按要求主動與疾控部門聯繫。僅向賓館前臺索要了“白加黑”、VC銀翹片等藥物。當日中午,他約同學聚餐。直到6月3日,何某才前往第二炮兵總醫院發熱門診就診,隨即由120救護車轉入地壇醫院隔離治療。在衛生部門對何某進行流調的過程中,他承認自己回國前夕,他的美國房東和一位室友都曾出現流感樣症狀。

  由於何某在北京的4天時間頻繁出門會友、聚餐,多次打車不留票據等行為,與他所乘航班前後三排乘客、賓館工作人員、會見的朋友、餐館工作人員等總共88人都被確定為密切接觸者。為了避免疫情擴散,來自本市公安、衛生、交通等各部門的工作人員在第一時間尋找密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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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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