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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部長:我國將穩步擴大農村醫療救助覆蓋面

時間:2009-04-23 11:22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4月22日電(記者衛敏麗、王立彬)民政部部長李學舉22日表示,我國將在確保把農村低保對象和五保對象納入救助範圍的基礎上,逐步將農村其他經濟困難家庭人員納入保障範圍,穩步擴大覆蓋面。

  受國務院委託,李學舉22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了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情況。李學舉説,農村醫療救助要堅持以住院救助為主,同時兼顧門診救助,適當擴大救助病種。同時,針對救助對象困難情況和基本醫療需求,制定科學合理的醫療補助標準,進一步提高醫療救助比例。

  此外,還將簡化醫療救助手續和程式,方便救助對象日常門診和購藥。

我國將發展適度普惠型農村老年福利服務事業

  新華社北京4月22日電(記者衛敏麗、楊維漢)民政部部長李學舉22日表示,我國將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在切實保障農村孤老生活權益的基礎上,發展適度普惠型農村老年福利服務事業,加快形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骨幹的農村養老服務體系,讓更多的農村老年人享受到與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相適應的社會福利服務。

  受國務院委託,李學舉22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了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情況。李學舉説,在農村社會福利服務事業發展方面,我國還將全面落實孤兒基本生活、教育、醫療、就業等方面的福利政策,進一步提高孤兒養育水準。

  此外,要加強農村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工作,促進農村殘疾人事業發展。增加政府投入,加大彩票公益金資助力度,進一步引導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切實加強敬老院、光榮院和殘疾人服務設施建設,努力滿足日益增長的農村社會福利服務需求。

我國農村基層社會保障管理仍然薄弱

  新華社北京4月22日電(記者衛敏麗、楊維漢)受國務院委託,民政部部長李學舉22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了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情況。報告顯示,受諸多因素制約,農村基層社會保障管理機構不健全、工作力量薄弱、設施條件簡陋等問題比較突出。

  “比如,全國平均每名縣級新農合經辦人員要負責3萬名左右農民的參合經辦工作,許多鄉鎮沒有專門的社會保障機構,負責多項社會保障工作的民政崗位僅配備1名助理員,有的還是兼職。”李學舉説,由於管理水準較低,制度不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在資格審核、資金髮放等方面存在不夠規範、隨意性較大的問題。

  報告指出,我國鼓勵地方結合實際改革創新,加強基層社會保障經辦機構建設。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充分發揮村委會、社會組織、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志願者隊伍在農村社會保障工作中的作用。改善基層工作條件,加強低保、社會保險、新農合等資訊系統建設,提高工作效率,強化服務功能。嚴格規範申請、核查、審批、公示和備案等各個環節,完善公開透明機制,確保農村社會保障政策在基層得到全面落實。

  報告還顯示,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還面臨發展不夠平衡。五保供養制度歷史悠久、相對規範,最低生活保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醫療救助等制度建立不久,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和農民工社會保險等制度建設正在逐步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還處於試點起步階段。區域統籌不夠,東、中、西部的農村社會保障水準差距較大。城鄉發展不協調,農村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明顯滯後,農村社會福利服務設施嚴重匱乏。

  此外,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還面臨制度建設滯後、法制化水準不高、政策配套和資訊共用不夠、事權劃分及其財政支出責任不明確等問題,需要認真研究解決。

農村低保將關注農民工家庭的困難

  新華社北京4月22日電(記者衛敏麗、楊維漢)受國務院委託,民政部部長李學舉22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了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情況。李學舉指出,我國將關注低保邊緣群體和農民工家庭的困難,將救助政策適當惠及這些困難群眾。

  “目前,農民群眾生活困難問題仍然比較突出,需要加快解決。”李學舉表示,在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方面,下一步將著力推進以下工作:一是繼續加大工作力度,將符合條件的農村困難群眾全部納入保障範圍,實現應保盡保;二是規範農村低保標準的制定,既能保障農村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確保低保對象基本生活,又不超越當地經濟發展水準;三是對有重病重殘人員、高齡老人、兒童的低保家庭,以及缺乏勞動力、單親家庭,予以適當照顧;四是根據家庭結構變化、人口變化、實際收入水準變化等情況,對農村低保對象實行動態管理。

  “此外,關注低保邊緣群體和農民工家庭的困難,將救助政策適當惠及這些困難群眾。”李學舉説。

  民政部副部長姜力在隨後舉行的專題記者會上表示,民政部將推動各級政府加大財政投入,不斷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監測困難群眾生活保障的程度,監測物價上漲的水準,及時調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在低保金髮放方面,儘量簡化程式,減少中間環節。同時,還要加大監督的力度,使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規範運作,保證其公開、公平和透明。

我國計劃用兩年時間將有勞動關係的農民工基本納入工傷保險

  新華社北京4月22日電(記者衛敏麗、王立彬)受國務院委託,民政部部長李學舉22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了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情況。報告顯示,我國計劃用兩年時間將有勞動關係的農民工基本納入工傷保險,開展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試點工作。

  目前,我國農民工總數約為2.3億人,其中在城市就業的約1.4億人,與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7000多萬人。截至2008年底,全國有2400多萬農民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4200多萬農民工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4900多萬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1500多萬農民工參加失業保險。

  報告指出,我國將按照“低費率、廣覆蓋、可轉移、能銜接”的原則,制定實施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辦法,著力提高參保率。在城鎮用人單位就業的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有困難的可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醫保或戶籍地的新農合。同時,加大農民工失業保險工作力度,繼續擴大覆蓋範圍。

我國農村社保資金監管得到進一步重視

  新華社北京4月22日電(記者衛敏麗、王立彬)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22日提供給記者的關於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情況的調研報告顯示,近年來,我國農村社保資金監管得到進一步重視。

  報告指出,吸取有的地方對社保資金監管不力,造成人民群眾財産損失的教訓,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的監管得到進一步重視。例如對新農合資金,各地都採取了有效措施:一是建立新農合基金專用賬戶,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二是建立了監督、審計和公示制度;三是認真進行考核、評估,對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中的薄弱環節開展監督檢查;四是通過建立定點醫療機構準入、退出和考核制度,確定基本藥物目錄,加強藥品價格和費用管理,保障農民權益,維護資金撥付安全。

  據介紹,北京市2007年進行新農合資訊化建設,目前已在部分區縣實現了補償結算線上實時動態審核,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最大限度減少了管理漏洞。上海市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體系,形成了市、區(縣)、街道(鄉鎮)、居委(村委)四級社會保障管理服務網路,通過一站式服務,方便參保單位、個人諮詢和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社會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障業務,同時也方便了對資金使用的監管。

我國將逐步提高新農合保障水準

  新華社北京4月22日電(記者衛敏麗、周婷玉)受國務院委託,民政部部長李學舉22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了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情況。報告指出,我國將逐步提高新農合保障水準,2010年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並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標準。

  據介紹,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資助相結合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于2003年開始試點和推廣,到2008年底已全面覆蓋有農業人口的縣(市、區),參合農民達8.15億人,參合率為91.5%,提前兩年完成目標。全國累計15億人次享受到補償,補償基金支出1253億元。其中有1.1億人次享受到住院補償、11.9億人次享受到門診補償,對2億人次進行了健康體檢。參合農民次均住院補償金額從試點初期的690元提高到1066元。

  報告顯示,下一步,我國將規範新農合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確保當年統籌基金結余不超過當年統籌基金總額的15%,累計結余不超過當年統籌基金總額的25%;建立方便快捷的農民個人繳費方式,健全與經濟社會發展和農民增收協調一致的動態籌資機制,確保各級財政補助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完善和規範新農合統籌補償方案,逐步提高封頂線和醫療費用補償比例,加快推進門診統籌;健全管理經辦體系,加強資訊化建設,提高管理經辦能力,進一步加強定點醫療機構監管,規範醫療服務機構行為,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我國初步形成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農村群眾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新華社北京4月22日電(記者衛敏麗、張景勇)受國務院委託,民政部部長李學舉22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了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情況。報告指出,我國已初步形成農村社會保障體系,農村群眾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李學舉説,目前,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農村醫療救助制度、農村五保供養制度、自然災害生活救助制度等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初步形成,被徵地農民、農民工社會保障工作取得了長足進展,一些地方還探索開展了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初步保障了農村群眾基本生活。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建立。目前,我國農村低保已全面覆蓋有農業人口的縣(市、區),正向應保盡保邁進。截至2008年底,已將4284.3萬人納入農村低保,還有63.2萬農村人口享受傳統的農村社會救濟,686.5萬人次享受農村臨時生活救助。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全面建立。截至2008年底,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資助相結合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已全面覆蓋有農業人口的縣(市、區),參合農民達8.15億人,參合率為91.5%,全國累計15億人次享受到補償。

  ——探索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農村救災能力不斷提高。近年來,隨著救災應急響應、災民生活救助、災後恢復重建、備災減災、社會動員等機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村救災能力不斷提高。

  ——農村社會福利事業逐步發展。截至2008年底,全國農村敬老院有29452個,收養孤老、孤殘、孤兒158.1萬人;光榮院有1336個,收養4萬人。農村優待撫恤工作進一步加強。

  ——農村五保供養制度繼續完善。2008年底,全國農村五保對象有543.4萬人,基本實現了應保盡保。

  ——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建設順利推進,全面覆蓋有農業人口的縣(市、區)。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建立以來,累計直接救助2024.1萬人次,累計資助9458.3萬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紮實推進。截至2008年底,有1300多萬被徵地農民得到了不同形式的社會保障。

  ——農民工社會保障工作取得長足進展。截至2008年底,全國有2400多萬農民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4200多萬農民工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4900多萬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1500多萬農民工參加失業保險。

財政用於農村社會保障方面的投入不斷增加

  新華社北京4月22日電(記者衛敏麗、張景勇)受國務院委託,民政部部長李學舉22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了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情況。報告顯示,近年來,財政用於農村社會保障方面的投入不斷增加。

  近年來,按照科學發展觀和“五個統籌”的要求,財政支出從主要針對城市逐步轉向城鄉兼顧,支援包括農村社會保障在內的各項農村社會事業發展。

  據統計,2003——2008年中央財政共安排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資金416億元,農村醫療救助資金66.6億元,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745億元,並在對地方就業補助資金中統籌考慮安排了農民工就業服務、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等資金。2007年中央財政安排30億元補助資金支援財政困難地區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8年中央財政補助規模增加到93.6億元,並在計算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時考慮了五保供養這一因素,幫助地方解決五保供養資金來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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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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