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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當局將放寬大陸商務人士赴臺停留期限和人數  

時間:2009-04-20 15:34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臺北4月20日電  臺灣當局將放寬大陸商務人士赴臺的停留期限和人數。臺灣行政部門近日內將修改大陸居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許可管理辦法,及大陸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管理辦法,放寬商務人士及專業人士來臺停留時間、申請程式或事由。有關方案4月底前拍板核定。

  據臺灣媒體報道,大陸人士赴臺從事商務訪問的期限,將從14天放寬至1個月,而不論商務或專業人士來臺,未來都將依申請來臺天數期限,額外再增加5天。

  同時,放寬工商團體邀請大陸商務人士來臺的人數限制,營業額3000萬元新台幣以下的工商團體可邀請來訪人數從15人放寬為45人,營業額3000萬元新台幣以上的可邀請來訪人數從50人放寬為200人。

  臺灣行政部門對臺工商團體邀請大陸商務人士來臺的有關程式也將簡化,申請流程將從現行的1個月縮短為2周內核批。

  但是,來臺培訓3個月及從事商務採購或履約停留1年等期限不變。大陸專業人士來臺最長停留不得逾2個月期限的規定,此次也不打算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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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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