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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關負責人:集資建房與非法集資有本質區別

時間:2008-12-18 09:31  來源:人民日報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張濤12月17日上午在人民網以“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違法犯罪活動”為題與網友進行線上交流。張濤説,今年以來,公安機關把打擊非法集資活動作為一個工作重點,1—11月,全國公安機關共受理此類案件1590起,立案偵查1416起,涉案金額達100億元以上,通過偵辦挽回經濟損失近20億元。

  對於非法集資的形式,張濤説,非法集資目前形式多種多樣,比較多的有四類:一是投資類,如投資買黃金、期貨、炒外匯和未上市的公司股票等等。二是購買一些所謂的保健品、營養健身品這類傳銷商品或者投資這類産業。三是農村種植、養殖類的,包括造林、養鹿、養奶牛和養一些珍稀經濟動物等和種植一些比較新穎的經濟作物,如火龍果、玉薯參等。四是直接集資的,往往以企業缺乏資金週轉為名目,然後提出集資和高息集資等。

  對於怎樣防範非法集資的問題,張濤説,首先要識別哪些是理財項目,哪些是投資産業,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領域投資。二是投資的對象要找那些有信譽的公司、企業,不要盲目聽信廣告。

  對於近年來出現的民間集資建房現象,張濤指出,這與非法集資有本質區別。非法集資主要目的是為了賺錢,而民間建房,借貸實際上是為了排憂解難。但集資建房存在巨大風險,因為建房的環節比較多,週期比較長,成本如何控制是一個大問題。此外,集資建房的資金不是一個小數目,資金由誰來控制,操作起來是一個難題。

  對於“名人在非法集資中通過做廣告獲利是否追究刑事責任”的問題,張濤説,名人在非法集資中做廣告如果不知情,那麼他依法不負刑事責任。最近公安機關也注意到,在查處“億霖木業”一案中,葛優先生向公眾道歉,而且退還了廣告費,這是值得讚賞和肯定的行為。當然,這件事也提醒了名人,今後在做廣告時要謹慎行事,避免被一些犯罪分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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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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