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4日電 日前,記者從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獲悉,中國政府決定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對未來兩年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作出規劃。這是中國第一次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是中國政府貫徹落實“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和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據了解,該《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將通過全面系統地制定、落實促進和保障人權的工作目標及措施,進一步改善我國人權狀況,全面推進我國人權事業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內容將涉及完善政府職能,擴大民主,加強法治,改善民生,保護婦女、兒童、少數民族的特殊權利,提高全社會的人權意識等與人權相關的各個方面。
《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和外交部共同牽頭組織制定。為制定該《計劃》,建立了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和外交部牽頭的聯席會議機制,邀請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國家發改委等國務院有關部門以及相關群眾團體、非政府組織共50多個單位共同參與。同時,還成立了由全國重點高校和研究單位十多位人權專家組成的專家組。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王晨指出,尊重和保障人權是人類社會進步的重要成果和現代文明社會的重要標誌,是中國共産黨和政府治國理政的重要目標和原則,是堅持以人為本、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必然要求。中國政府決定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充分體現了黨的十七大關於“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證全體社會成員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的基本原則和精神,再次表明瞭我國高度重視人權、致力於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的堅強決心。他強調,中國政府將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對中國未來人權事業的發展作出詳細規劃,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的制定對於推動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將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