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布會 | 新聞人物

西藏貫徹國務院哀悼日公告的通知 

時間:2008-05-19 09:19  來源:西藏日報

  各地區行署、拉薩市人民政府,各縣(區、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

     為表達全國各族人民對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難同胞的深切哀悼,國務院發布了2008年5月19日至21日為全國哀悼日的公告。為貫徹落實好國務院公告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及個體工商戶、城鄉居民家庭等所有有固定旗桿的地方,要于5月19日零時至5月21日24時,按照國旗法的規定降半旗志哀。下半旗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桿頂,然後降至旗頂與桿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桿全長的1/3處;降下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桿頂,然後再降下。不得升挂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格的國旗。

  二、西藏城鄉居民要按照國務院公告要求,于5月19日14時28分起默哀3分鐘,屆時汽車、火車鳴笛,防空警報鳴響,所有在崗工作人員、在校學生要起立默哀,路上行人要駐足默哀。拉薩市的鳴笛以防空警報鳴響為準,各地、縣(區、市)的鳴笛自行組織。

  拉薩市政府要在布達拉宮廣場組織好集體默哀儀式,自治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西藏軍區在職和離退休省級領導出席。所有參加儀式人員都要著正裝。

  三、全國哀悼日期間,西藏停止一切公共娛樂活動和慶典活動,包括停止廣播電視的娛樂節目和電視劇、廣播劇,電影院放映的電影,媒體的娛樂性廣告,網上的娛樂性節目等。

     四、駐藏各中央新聞媒體、西藏各新聞媒體,要廣泛宣傳國務院公告和本通知,電臺、電視臺要反復播報,切實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要積極組織力量對此次全國哀悼日活動進行全面深入報道,充分表達西藏各族人民對在四川汶川大地震中遇難同胞的深切哀悼。

     五、各地區行署、拉薩市人民政府,各縣(區、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要高度重視此次全國哀悼日活動的組織領導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參加。同時,各地市、縣(區、市)要務必于今晚將通知精神層層傳達到所有基層單位,逐級進行安排部署,確保全國哀悼日活動在西藏嚴肅有序開展。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08年5月18日

分享到:
編輯:田雲鵬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