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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嚴防土地成地方政府集團式腐敗新溫床

時間:2008-01-23 11:28  來源:瞭望新聞週刊

  這是開平市長沙街道橋尾村一村民在向記者反映當地的海倫堡地産項目的違規情況(2008年1月攝)。新華社記者 梁鋼華 攝

  深追腐敗,以儆效尤,用鐵腕遏制以土地謀私利的“集團腐敗”

  明知縣級政府並無農用地轉用和審批許可權,但廣東開平市卻在短短3年內炮製9714份假材料,非法批地近3萬畝。日前,涉案的“問題書記”、“問題市長”被責成撤職,開了基層黨政一把手因土地問題而同時被“一票否決”的先河。

  本刊記者近日深入調研發現,開平市打著加快地方發展旗號而大肆非法批地的背後,是一些基層幹部利用土地求政績、謀私利的不良風氣在抬頭。當前,圈屯、炒賣土地,正成為一些地方官員在地方國企和相關國有資産逐步轉制後,進行集團式腐敗的新焦點。

  “兩低現象”凸顯腐敗新動向

  開平是廣東著名僑鄉江門市轄下的一個縣級市。該市3萬畝非法批地案因其土地數量龐大、集體頂風作案情節惡劣等而震驚世人。而3萬畝土地批出後,並沒有相應的項目跟進。

  據查,在2002年5月至2005年9月,開平市、鎮兩級政府無視無權轉用和審批農用地的“紅線”,一方面擅自將集體農用地視作國有未利用地,另一方面打起當時縣級政府有權審批15畝以下的國有未利用地的“擦邊球”,化整為零地把土地分批拆開成15畝以下的面積,在市內自行審批。短短3年間,全市共非法炮製假材料近萬份,非法批地近3萬畝。

  更為惡劣的是,在全國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暫停農用地轉用審批期間,開平市政府不但沒有糾正其違法行為,反而繼續違法審批土地;在接受監察部、國土資源部督辦期間,開平市有關部門又拿出虛假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以欺騙手段應對上級的調查。

  據了解,開平3萬畝非法批地案除數量龐大、集體頂風違法、欺上瞞下等特點外,還存在突出的“對歷史閒置地利用率低”、“新批地開發率低”的“兩低現象”。

  專家和幹部群眾向本刊記者表示:這集中反映了繼“轉制”之後,一些地方的“集團腐敗”正集中瞄準土地。

  首先,開平對全市歷史閒置土地利用率低,大量上世紀90年代批徵的土地尚未開發利用,近幾年又大量新批徵用,呈現“舊地不用又批新地”的奇怪特徵。

  記者沿325國道在開平境內的各鎮、街採訪時,發現原為良田、現被填平的閒置土地隨處可見,延綿成片,在水口鎮和百合鎮尤其多。這些閒置地有的雜草叢生,有的乾脆紅土朝天,令人痛惜。

  開平市委一位幹部告訴記者,這些閒置地其實很多是上世紀90年代遺留下來的,至今仍未重新開發利用。“有那麼多的閒置地不去想辦法盤活使用,為什麼偏偏要另行徵地、填埋農民賴以生存的耕地呢?我實在是想不通啊。”他痛心地説。

  其次,非法新批新徵的近3萬畝土地利用率更低。江門市國土資源局局長藍社宜向記者證實,開平市前幾年非法批准土地3萬畝,但實際在建或已建成的只有2300畝,開發比例只佔7.7%。

  記者採訪的許多專家和實際工作者表示,開平市的一些地方幹部,“大批地,少項目”現象,説明他們是在打著促進地方發展的旗號,一方面求政績,一方面以炒地大肆謀取私利。

  據多位知情人士介紹,開平市基層領導敢於頂風違法批地,而且公然對抗上級檢查整治,最大的動力是以地謀私。

  他們説,“領導幹部搞土地腐敗的門道多著哩。發包填地工程,‘四通一平’工程,土地買賣,減免新增建設用地相關費用,剋扣徵地款,等等,一些手握重權的領導,都可以通過這些環節謀取鉅額私利。”

  “招商少項目、政府低收益的現象,戳穿了政府‘因公違法’的騙局。實際上,鎮主要領導自始至終掌控著填建地和炒賣地的主導權,説其為‘炒地領導’毫不為過。”他説。

  本刊記者接觸的多位參與填建開平非法批地的建築界人士透露,這幾年開平市、鎮兩級從農民手裏徵來的土地價格每畝僅一兩萬元,但到最後賣到開發商手中時大多數已被炒賣了五六手,價格最低也升至16萬元/畝以上,貴的已超過100萬元/畝,而主導者正是當地的主要官員及其親屬好友。

  “非法徵地的背後,其實是市、鎮兩級領導主導的徵地生意。”他們説。

  對涉案領導幹部堅決問責

  “政府巨大的土地整理投入,實際上只是養肥了少數的市、鎮主要領導幹部。”開平市一位幹部告訴本刊記者。

  深入開平各鄉鎮農村採訪可以看到,由於徵地價格嚴重偏低,也沒有妥善處理好失地農民就業、培訓、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安置補償和保障,給被徵地農村的社會和諧穩定留下了隱患。

  在非法批地最為嚴重的水口鎮,這裡連續兩屆黨委政府共非法徵用農民土地6000多畝,許多村民已無以為生。記者走訪該鎮的後溪、松竹、寺前、梁邊等多個村子了解到,當地政府從農民手中徵地後補償的價格最高每畝僅為2.6萬元,最低僅為每畝4600元,除了村集體留用的部分,農民實際只拿到很少的徵地款,沒了生活出路。

  “現在全村大多數耕地被低價‘強行徵賣’了,村民們只能靠打點零工賺點生活費,或是讓子女出去打工寄錢回來,很多上了年紀的失地農民甚至連吃飯都成了問題。”松竹村農民馮旺對記者説。

  “對於這麼一宗驚天大騙案,除撤銷有關責任人的領導職務外,還應追究其法律責任,特別是腐敗問題。”這是記者在開平調研時當地幹部群眾説的較多的一句話。

  廣東省社科院研究員丁力説:“一些地方官員無視土地法律法規,膽大妄為,根本原因在於違法成本低”,這助長了官員賣地謀私,企業、開發商屯地待漲的新“集團腐敗”現象。

  他們建議説,對於這樣一起有組織的重大非法批炒賣地案,相關負責人、重大嫌疑人除應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外,還應追究問責其以下的相關法律責任:

  一是應追究問責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根據監察部以及國土資源部的通報,此案不僅涉及的土地面積巨大,而且在監察部、國土資源部督察組現場督辦期間,當地有關官員拿出虛假的“一套又一套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以欺騙手段應對上級的調查”,應當屬於情節特別嚴重,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情形,理應嚴厲追究法律責任,切實避免以紀代罰和以罰代刑現象。

  二是應追究問責相關人員的腐敗問題。丁力研究員提出,當前,在地方國企和相關國有資産逐步轉制後,一些地方官員已把謀取私利的焦點放在炒賣國家土地上,土地已成為各地官員“集團腐敗”的溫床。

  “對開平這起非法徵地大案,絕不能只對當事人撤職了事,還應嚴查他們的腐敗問題,以達到‘敲山鎮虎’的警示作用。”開平市不少幹部群眾建議:為實現司法回避並加大徹查力度,建議採取異地司法介入的方式,不查出相關土地腐敗分子並實施司法問責,絕不收兵。(梁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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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楊雲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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