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承認,“法無禁止即自由”在羽毛球場上就像一個充滿誘惑的餡餅。當選手可以利用規則的“空白”將個人或團隊“利益”最大化時,難保不會俯身相就。
這個情形在倫敦奧運會羽毛球賽場就再次發生了:包括中國最強女雙于洋/王曉理在內的四對選手,因涉嫌消極比賽,被國際羽聯取消了參賽資格。
“餡餅”最後成為被取消參賽資格的“陷阱”,是沒人願意看到,也是不應該發生的。
儘管可以指控,不贏卻可以獲利的規則是糟糕的;但無法否認,這幾對羽毛球選手的“技巧性鑽營”或稱“合理的戰術”,一定是違背了某種“常識”,才會遭到現場觀眾的噓聲和輿論質疑。
這種常識有兩個層面。一個層面是“重要的並非凱旋,而是戰鬥”的體育精神,另一個層面則是體育道德框架下的職業精神。
退後一步,僅從職業精神的層面而言,女羽“讓球”舉動也確實與之有違。賽場上的盡力拼搏,既是對對手的尊重,也是對觀眾的尊重。
中國競技體育正處在職業化的大潮中,需要接受和遵從基本的職業規範,即便在職業化和舉國體制“雙軌”下的項目,也應有此覺悟。
在一些時候,競技體育的“思想解放”,似乎跟不上運動發展的速度和公眾理念的更新,也許這正是問題所在。那些時而出現的輕易認輸的“練習賽”,以及有針對性的“放水”現象,即屬此類。
隨著現代體育運動的發展,這些慣常做法正在被逐漸淘汰。
誠然,職業競技體育和半職業化或未職業化的競技體育畢竟要求不同。譬如職業競技運動員在傷病時首先考慮的是休息與治療,而不是帶傷奮力拼搏。
現實的問題是,在職業體育元素和商業元素大量進入奧運後,奧運究竟在何種分寸上能夠利用新的有力支撐、又能守住“凈土”?體育項目的合理戰術安排與體育精神底線的分界在何處?其實一直並不明朗。
答案不是現成的。不過繼續討論和回答上述問題的共識性前提是有的,即作為“常識”的體育精神。
此次羽毛球賽場上的判罰正説明,在當今的競技體育賽場,“法無禁止”未必“即自由”。羽毛球賽場有邊線,那是一種絕對邊線,而賽場規則卻是一種相對邊線,打不打出界,考驗職業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