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一名腿部受傷的受害者參加該案件的第二次庭審。新華/法新
7月30日,一名手部受傷的受害者身著蝙蝠俠的T恤參加庭審。新華/法新
控辯焦點
根據27日公開的法庭文件,辯方律師稱霍姆斯為科羅拉多大學心理醫生琳恩 費東的“精神病患者”。文件沒有提及霍姆斯何時開始與費東見面,同樣沒有説明霍姆斯是否曾經接受費東的精神病治療。
美聯社援引法律專家克雷格 西爾弗曼的話報道,在現有證據充足的情況下,辯方“唯一可能的論點就是精神病”。
依據科羅拉多州法律,一個人如果被認定精神“損壞”到無法分辨是非的程度,就不用為自身行為負法律責任。不過,法律同時規定,認定精神病的過程必須嚴謹,確保這種精神病不與源於危險、仇恨或其他動機的情緒或者其他精神墮落現象相混淆。
法律專家認為,霍姆斯的辯護律師可能就精神病問題作兩個層面的辯護。他們可能首先尋求法庭認定,當事人以現有精神狀態不能夠出庭受審;如果法庭不予接納這一觀點,且裁定霍姆斯所受指控成立,辯護律師可能以精神存在問題為由尋求法官免於判處他死刑。
丹佛大學法學教授薩姆 卡明認為,檢方有充足證據證明霍姆斯週密策劃槍擊案,辯方以精神病為出發點作辯護似乎存在相當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