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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貿組織官員稱解決貿易爭端需要有效外交手段

時間:2012-03-19 10:23  來源:人民日報

  世貿組織副總幹事亞歷山大亞拉日前在接受本報記者書面採訪時説,中國經濟取得了驚人的成就。無論是經濟增長率,還是進出口貿易額,以及投資額都是巨大的,並且在世界範圍內産生了影響。中國貿易的繁榮是整個世界消費者的福祉,同樣也惠及商品的供應商,拉動中間商品和服務。即便在工業國家面臨衰退的形勢下,很多國家因受到中國經濟發展的支撐而保持經濟增長。

  他説,加入世貿組織,中國作出了許多重要而影響深遠的改革和調整。貿易自由化帶來了更多機遇,包括吸引更多投資。中國為入世所作的政策調整也免不了付出一些代價。入世以後,中國和其他國家一樣都會面臨這樣的問題,即貿易量越大意味著對世界貿易體系中的競爭對手形成威脅和挑戰;貿易往來越頻繁意味著與其他經濟體會産生更多的問題和摩擦。作為最大的貨物貿易出口國,中國面對更多的貿易摩擦實屬正常。美國、日本等國家的經驗可以為證。但是,相比貿易總量而言,中國遇到的貿易摩擦不算很多。長遠來看,中國要做的是如何面對並努力做到與其他國家貿易摩擦和貿易爭端的最小化。換句話説,在處理這些問題過程中,有效的外交手段十分必要。

  亞拉説,各種資訊來源顯示,在過去三四年裏,中國是遭各經濟體使用貿易限制措施最多的國家。所幸的是,世貿組織擁有一套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則框架,這是一種強制性的、有效的爭端解決機制。因此,中國如果認為某種措施影響到自身利益,並與世貿組織規則相抵觸,最好不要讓這樣的事情拖延下去,造成雙邊貿易摩擦,刺激雙方當事人,而是能夠也應該啟動世貿組織的上訴程式,通過公正的體系來判定措施的合法性。這樣的話,問題可能會在相對短的時間內得以解決。有了先例,以後不容易再被使用類似的貿易限制措施。

  和被訴的數量相比,中國在發起訴訟方面要低調得多。有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12月,中國只提出了8起申訴。特別是在2007年之前,中國發起的申訴案件只有一起。這主要是由於中國剛入世的前5年尚處“過渡期”,對爭端解決機制的運用還很陌生,基本上處於學習階段。但在入世後5年中,中國作為第三方幾乎參與了所有爭端解決案件的審議過程,進一步深化了對世貿組織規則和爭端解決機制的了解,並儲備了人才、知識和經驗。

  亞拉説,過去幾年來,中國已經使用過爭端解決機制,捍衛自己的權利。同時,當其他國家對此提出挑戰時,中國也要為所採用的措施做好辯護。中國應該準備好更多地利用爭端解決機制。這也證明對法治與和平解決爭端政策的尊重。

  經驗表明,世貿組織規則也存在不足之處。國際貿易需要更多、更好的規則,多哈回合談判的完成將部分實現這個目標。在推動多哈回合談判過程中,中國一直是積極、主要的參與者。中國的貿易額在不斷增長,多哈回合談判進程也越來越多和中國利益攸關。在這個過程中,人們期待中國發揮主導作用,這也是中國身處世界貿易體系中的自然反映。

  亞拉認為,為盡可能創造更好的國際合作和經濟活動環境,中國應在關注自身利益的同時,尋求建立新的、更加完善的貿易規則。中國和一些海灣國家逐漸成為國外投資的主要來源地。國外投資當然應該受歡迎。但是一些中國的企業家向亞拉抱怨説,他們在某些市場領域的投資屢遭拒絕。亞拉説:“如果我們有這樣的投資規則能保證準入,防止歧視,這樣的問題就不會發生,或者説這種措施可能已被訴諸爭端解決機制。”(記者 孫天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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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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