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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娶印尼妻或需“押金” 10年內離婚錢歸女方

時間:2010-06-09 10:16   來源:中青線上

  據法新社報道,印度尼西亞政府計劃制定新婚姻條例,規定娶印尼伊斯蘭教婦女為妻的外國人,必須在銀行裏存入5億印尼盾(約合人民幣35萬元)的“生活安保費”;其他宗教如基督教、佛教、印度教的婦女則不受此條例的影響。根據新婚姻條例,如果異國夫妻的婚姻關係能夠維繫至少10年,這筆銀行存款就會轉為“共同財産”;如果在10年內離婚,這筆錢就歸妻子所有。

  據報道,這項條例是由印尼宗教事務部制定,並已納入擬議中的婚姻法案。印尼官員透露,法案將在年底提交國會辯論。該條例指出,這項新規定是為了保障印尼婦女和她們子女的權益。總人口2.12億的印尼是世界上穆斯林最多的國家,在全國佔88%以上,約為1.82億人。

  印尼宗教司理事會主席阿米丹表示,外籍丈夫拋棄印尼妻子和兒女的個案太多了,他們走後什麼也沒留下。印尼宗教事務部伊斯蘭團體指導總署主任納薩魯丁奧馬爾也表示,一些外國男子出於財産和商業利益和當地婦女結婚,當他們覺得女人沒有利用價值了,就會把這些婦女拋棄。婚姻是純潔而神聖的,交“安保費”是為了保障印尼婦女離婚後的權益。

  不過,新婚姻條例的制定引起很多爭議。36歲的羅斯林娜本打算於今年9月與德國男友克裏斯托弗結婚,此法令出臺後,她很憤怒:“太荒謬了,政府這是要出個價錢把我賣掉。”一位24歲不願透露姓名的印尼女模特也有一位德國男朋友,她説:“我們受到了不公平待遇,看起來政府對穆斯林女性一點都不尊重。與其起草這類法案,不如花工夫懲罰一下娶了三四個老婆卻又養不起的本地男子。如果該法案通過,我們會到國外結婚。”據印尼法律規定,信仰佛教、印度教和伊斯蘭教的男性可以娶兩名以上的妻子,但必須徵得所有現任妻子的同意,以及向宗教法庭提供證據證明,自己有能力為所有妻子及其子女提供經濟上的保障,並承諾平等地對待她們。但國家並不鼓勵一夫多妻制,國家公務員也不能享有一夫多妻的權利。印尼一位議員伊斯坎同樣認為,結婚是因為兩人相愛,新條例只會給異國情侶帶來難題,也是一種歧視。

  一些女權分子則批評新條例把婦女視為商品,並歧視外籍男子。印尼一位維護異國婚姻利益組織的負責人納亞指出,當局實施新條例,將導致大批“新娘出逃”,有一些人可能不註冊結婚,選擇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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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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