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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照顧高位截癱妻子兩年 邂逅新愛情感人離婚

時間:2010-06-02 16:04   來源:揚子晚報

  年輕妻子因患脊髓血管瘤,高位截癱,善良丈夫照顧患病妻子兩年後邂逅新的愛情。在道德與法律面前,丈夫選擇了離婚,但依然承諾照顧妻子下半生,經過一番激烈的思想鬥爭,妻子最終同意離婚,並上演了一齣感人的離婚劇。

  現年34歲的羅強是江陰本地人,為了鍛鍊自己的意志,高中畢業後就響應國家號召,毅然地選擇了當兵,並被分配到山東某部隊服役。在服役期間,羅強與山東女子李梅相識相戀,並在當地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羅強退伍後,住到了李梅父母那裏,並在山東找了一份工作,雖然掙錢不多,但夫妻倆恩恩愛愛,小日子過得很甜蜜。2002年,李梅生了一個女兒,愛情結晶的降臨,讓兩人更加相愛。但是隨著李梅父母相繼去世,羅強越來越擔心自己父母的身體,更何況他是家中獨子,為了能在父母身邊盡孝心,2005年,思鄉心切的羅強帶著妻女回到了家鄉江陰。

  回家後,羅強在一家事業單位找了份司機的工作,每月收入三千余元,李梅則在家裏洗衣做飯帶孩子,公公婆婆對這個賢惠的山東媳婦非常滿意,一家五口其樂融融。然而,幸福的生活總是那麼短暫,2008年,李梅突患重病,脊椎里長了血管瘤,導致身體高位截癱。患病初期,羅強帶著李梅四處求醫問藥,並花光了所有積蓄,雖然病情得到控制,但依然臥床不起,需要人照料。羅強只能一邊工作一邊照顧妻子,雖然他知道妻子已經沒有康復的可能,但是他依然沒有放棄妻子,始終在身邊無微不至地照顧。

  妻子患病的兩年裏,很多親戚朋友都勸羅強趁年輕再找一個,但都被羅強婉言謝絕了,因為他知道妻子已經沒有其他親人,離開了自己將無處容身。然而,今年年初,羅強在工作中遇到了一個四川女子劉芳,劉芳的美麗善良打動了羅強,使他再次找到了戀愛的感覺。羅強沒有對妻子隱瞞自己和劉芳的感情,也把劉芳帶到妻子面前,希望妻子能同意離婚,並且表示他將會和劉芳一起照顧李梅。儘管李梅知道自己的狀況很對不起羅強,她也知道劉芳會替自己好好愛丈夫,愛自己的女兒,但是她始終不肯離婚,因為她擔心一旦真的離婚,羅強將棄自己不顧,那時,自己只有死路一條。

  為了給新的愛人一個名分,為了讓現任妻子李梅無後顧之憂,羅強只能通過訴訟進行離婚,同時也借助法律給李梅吃顆定心丸。5月18日,羅強向江陰法院遞交了離婚起訴狀,在審理階段,羅強向法官講述了自己和李梅的故事,並表示願意離婚後繼續照顧李梅。考慮到李梅高位截癱臥床不起,法官主動到府聽取李梅的意見,並進行調解。李梅表示,自己也同意羅強和劉芳在一起生活,也知道劉芳對自己的女兒視如己出,但是她就是擔心自己離婚後被趕出去,她老家在山東,父母已經去世,離婚的話,她已經無家可歸了。

  在了解到李梅的心病後,法官耐心對李梅進行開導,最終李梅鬆口答應離婚。法官將雙方叫到一起進行調解,考慮到夫妻雙方沒有財産可分割,積蓄已經全部用於李梅治病,他們居住的房屋也是羅強父親所有,所以雙方很快達成了調解協議:雙方離婚,女兒由羅強撫養,撫養費由羅強自行承擔;羅強自願自2010年6月起每月支付李梅生活費500元,李梅今後的醫療費用由羅強負擔;李梅隨羅強生活並繼續居住在羅強父親的房屋中;如羅強未履行對李梅的扶養義務,李梅可向羅強主張補償金人民幣30萬元。

  離婚協議簽訂後,羅強表示,那30萬補償金是給李梅吃的定心丸,他要讓李梅相信,雖然他們離婚了,他組建了新的家庭,但是“一日夫妻百日恩”,他依然會照顧她,關心她,因為愛情不在親情在。(文中人物為化名)(居敏曉 趙輝 路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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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馬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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