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下午,深圳南山公安消息稱,在港“失聯”女生羅某已確定人身安全。隨後,北京時間從香港律政司核實到羅亞婷(化名)涉偷盜被捕案,7月31日她已在屯門法院承認三項偷竊罪,“每項控罪判囚十天,但有部分刑期分期執行,被判14日監禁”。
羅父稱,女兒到香港買東西不止一次,這種行為從沒有過,“女兒的性格我是知道的,會不會出現了誤會”。羅亞婷的同學亦對北京時間表示,不相信她會偷盜。
21歲的羅亞婷是深圳大學2017屆畢業生,7月29日獨自到香港後失蹤。親友微博發帖透露,羅亞婷身高約1.58米,29日下午1時23分,身穿淺藍色連衣裙,從深圳出境後,當日下午5點關機後,失去聯繫2天3夜。
同學説,羅亞婷到香港當日,本來有其他事情,但因為太遲沒去處理,“吃完午飯後,臨時決定去香港屯門買點東西”。羅父亦公開表示,女兒之前去過很多次香港購物,還給家裏帶過,在港沒有親屬,一般當天去晚上回,從不過夜。
7月30日,同學在與羅亞婷父母和校方取得聯繫後,向粵海派出所求助。31日晚,羅的父母從貴州老家趕到深圳,警方才正式立案,並向香港警方通報。
8月1日上午,深圳大學官微發佈“尋人”消息稱,羅亞婷是該校2013級資訊工程學院本科生,今年9月將繼續攻讀碩士學位,隨後消息被擴散。
有媒體報道稱,羅亞婷29日下午,曾在屯門市廣場一間萬寧商鋪盜竊,當場被捕。經搜查後發現,同一日內,她還在該廣場的兩間萬寧及一間卓悅行竊。共盜取2400港元(約2064元人民幣)化粧品及藥物。
上述情況1日下午被香港律政司印證,稱羅亞婷共盜取2400港元(約2064元人民幣)化粧品及藥物,萬寧店員發現後報警,羅被拘捕,並於昨日(31日)在屯門法院提堂。
8月1日下午,北京時間記者致電卓悅核實此事,卓悅回應稱正在調查,“具體情況不方便透露”。南山公安局向北京時間確認了羅亞婷“已找到,安全”,稱涉隱私,詳情聯繫家屬。
深圳大學官微1日下午再次發佈消息,稱經與警方確認,羅同學已找到,“詳細情況可向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公共關係室核實”。北京時間發現,該校此前對羅的“今年9月入學研究生”表述已省略,改為“係我校2017屆畢業生”。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羅亞婷為化名)
(原標題:《深圳“失聯”女生在港涉三項偷竊罪 被判監禁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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