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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養情婦肆意斂財 廣發行原董事長李若虹被判無期

2017年06月10日 09:02:22  來源:資訊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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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訊時報訊(記者何小敏) “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廣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廣東省金融辦原副主任李若虹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其情婦和兩名兄弟也借助他的權力肆無忌憚地收受房産和鉅款。近日,廣東高院對該案作出終審裁定,維持韶關中院一審判決,以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李若虹無期徒刑,另三人也一同獲刑。

  A

  情婦拿著賄款買別墅

  李若虹1955年出生於黑龍江省肇源縣。據媒體此前報道,李若虹的妻子和女兒已在1997年移民澳大利亞,他是一名“裸官”。而早在上世紀80年代,李若虹就和比自己小4歲的呂曉玲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

  法院查明,李若虹利用擔任廣東發展銀行副行長、行長、董事長的職務便利,對新某城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承接該行下屬相關工程及物業管理工作等方面給予關照,為林某謀取利益。1998年至2005年間,李若虹夥同呂曉玲索取、收受林某人民幣320萬元以及價值人民幣41.5萬元的高爾夫球會員卡。呂曉玲使用上述320萬元及部分自有資金購買了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華南碧桂園翠山藍天苑3街某房。

  2009年5月,李若虹又以大哥李若心購房炒股資金緊張為由,向林某索要500萬元。李若心將部分款項用於炒股購房、歸還房貸等,其中250萬元用於購買中山市一套房産。2010年,李若心按照李若虹的意圖,向劉某轉賬l00萬元用於歸還其弟弟李若冰的借款;2013年,李若心匯款100萬元至李若虹賬號。

  B

  弟弟結婚讓老闆送房

  1998年,李若虹弟弟李若冰準備結婚,李若虹“看到弟弟沒有房子”,主動向廣州國某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吳某提出要其買房子送給其弟。之後,李若虹收受吳某出資購買的天河區天榮路兩套房産。後來,吳某又以方便老人出入為由,賄送李若虹番禺區迎賓路錦繡香江花園百合園別墅一套,並登記在李若冰名下。

  經鑒定,天榮路兩套房産價格分別為人民幣50萬餘元和36萬餘元;而錦繡香江花園百合園別墅價格為108萬元。

  1996年至2000年間,李若虹利用職務便利為先後擔任廣發行清遠分行副行長、深圳市福某華輝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的張某粦謀取利益,後李若心收取張某粦位於深圳市銀湖路別墅區齊明別墅區別墅一棟。經鑒定,該別墅過戶時價值516萬餘元。

  C

  幫人辦事開口索千萬

  2005年,廣東發展銀行在處置不良資産期間,李若虹為廣州偉某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提供幫助。李若虹以弟弟李若冰資金困難為由,要求偉某公司董事長白某超資助人民幣800萬~1000萬元,白某超承諾以房産作為好處。

  2006年3月,偉某公司擬將李若冰購買的廣州山水庭苑某房向其賄送並將預繳款項退回李若冰指定賬戶,後因上述房屋抵押給銀行無法辦理房産證,偉某公司同意李若冰選另一套房予以調換。偉某公司還將一套房賄送給李若心,後上述房屋被李若心以人民幣298萬元售出,並湊足人民幣300萬元轉賬給李若虹。經鑒定,這兩套房屋一套價值609萬餘元、一套價值317萬餘元。

  D

  和情婦一同持有槍支

  2014年8月和9月,李若虹及其情婦、兄弟等4人先後被刑事拘留。2014年9月,省檢察院偵查人員在呂曉玲及李若虹的居所中查獲制式槍支和制式槍彈。

  2016年11月,韶關市中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李若虹無期徒刑;以受賄罪判處李若心有期徒刑11年;以受賄罪判處李若冰有期徒刑9年;以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判處呂曉玲有期徒刑6年。檢察機關查封位於廣州、中山、深圳的共計7套涉案房産,予以沒收,上繳國庫,並繼續追繳贓款。幾人之後提起上訴,廣東高院近日裁定維持原判。

[責任編輯:楊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