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辱母殺人案”上訴獲受理
于歡代理律師:
無罪辯護難度大,但我會盡力去做
于歡的姑媽:
賣樹賣廢鐵籌錢,希望幫侄子減刑
>>案件焦點
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判無期到底重不重?
26日,山東聊城“辱母殺人案”持續發酵,最高檢、山東省高院、山東省檢察院、山東省公安廳及聊城市官方先後發佈聲明表達“高度重視”。聊城市官方表示已全面調查“警察不作為、高利貸、涉黑犯罪等問題”。
最高檢已派員赴山東調查
26日,“辱母殺人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最高檢高度重視,已派員赴山東閱卷並聽取山東省檢察機關彙報,正在對案件事實、證據進行全面審查。
對於歡的行為是屬於正當防衛、防衛過當還是故意傷害,將依法予以審查認定;對媒體反映的警察在此案執法過程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將依法調查處理。
根據法律和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的規定,最高檢領導地方各級檢察院和專門檢察院的工作,上級檢察院領導下級檢察院的工作。上級檢察院對下級檢察院的決定,有權予以撤銷或變更;發現下級檢察院辦理的案件有錯誤的,有權指令下級檢察院予以糾正。
山東省高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案卷
26日上午10時許,山東省高院通報稱,山東省高院已于24日受理此案,已依法組成由資深法官吳靖為審判長的合議庭。現合議庭正在全面審查案卷,將於近日通知上訴人于歡的辯護律師及附帶民事訴訟上訴人的代理律師閱卷,聽取意見,法院將依照法定程式予以審理。上午11時38分許,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轉發山東省高院的情況通報。
山東省檢察院通報稱,對社會公眾關注的于歡的行為是屬於正當防衛、防衛過當還是故意傷害等,將依法予以審查認定。成立由反瀆、公訴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的調查組,對媒體反映的警察在此案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失職瀆職行為等問題,依法調查處理。
此外,山東省公安廳高度重視,26日上午已派出工作組赴當地對民警處警和案件辦理情況進行核查。
聊城調查“警察不作為”
于歡故意傷害案經報道後,聊城市立即成立由市紀委、市委政法委牽頭的工作小組,針對案件涉及的警察不作為、高利貸、涉黑犯罪等問題,已全面開展調查。將全力配合上級司法機關的工作,依法依紀進行查處,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涉黑頭目吳學佔已被逮捕
26日下午,記者從山東省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辦案民警處獲悉,山東“辱母案”涉黑團夥頭目吳學佔已被警方逮捕。
據《南方週末》報道,2016年4月14日,11名催債者當著蘇銀霞的兒子于歡的面用極端手段羞辱其母。催債者頭目即為吳學佔,其對外身份為冠縣泰和房地産開發公司法人代表。
2016年8月11日,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發佈公告稱,受聊城市公安局指派,2016年8月3日,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將冠縣吳學佔黑惡勢力團夥摧毀,首犯吳學佔已被抓獲,並查清了吳學佔等人部分違法犯罪事實,同時向外界徵集該團夥違法犯罪線索。
于歡代理律師接受華商報採訪時稱——
無罪辯護難度大但會盡力去做
昨日下午,就于歡案的最新進展,華商報記者採訪了于歡的上訴代理人——河北邯鄲十力律師事務所律師殷清利。
于歡的精神狀態已有所好轉
華商報:案件有哪些最新進展?
殷清利:山東省高院昨日發佈消息稱,該院已于3月24日受理了于歡上訴一案,合議庭現正在全面審查案卷。
華商報:下一步你要做哪些事情?
殷清利:我不是一審律師,並不掌握案件的卷宗。目前最重要的是調閱卷宗,詳細了解案情。今天(26日),我已經草擬了閱卷申請,明天(27日)上午,我將向山東省高院遞交閱卷申請。
華商報:代理該案後,公檢法部門有沒有和你聯繫,溝通相關情況?
殷清利:目前暫時還沒有。
華商報:案件的難點在哪?下一步如何辯護?
殷清利:該案的難點在於法律和道德、倫理的交織與衝突,我們將做無罪辯護,既要關注大眾呼聲,維護當事人權益,更要尊重法律法規,依法辯護。我知道無罪辯護的難度較大,但我會盡力去做。因為尚未調閱卷宗,辯護思路目前暫無法確定。
華商報:接手該案後,有沒有同行聲援你?
殷清利:有,網上有聲音,也有同仁打電話表示對我的支援。
華商報:無罪辯護時,你會採納網友的聲音嗎?
殷清利:網上聲音很多,各種説法都有,但我們是獨立辯護,一般不會輕易受其他人影響。我們將通過卷宗發現問題,堅持自己的意見。但我們會對照參考網友和同行的呼聲、意見以及想法,如果意見、建議可行,我們會校正自己的辯護意見。
華商報:這幾天你和于歡見過面沒有?他的精神狀況如何?
殷清利:2月下旬提起上訴時,我和于歡見過一面。當時他的狀態不是很好,當我給他講了我的辯護想法後,他的精神狀態已經有所好轉。最近我們沒有再見過面。
“昨天還有壓力 今天輕鬆多了”
華商報:于歡知道他的案件在全國引發廣泛關注嗎?
殷清利:他有可能通過管教知道了此事,也可能不知道。近日調閱卷宗後,我準備和于歡再次見面。
華商報:代理此案,你有沒有感覺到壓力?
殷清利:老實説,昨天(25日)我還有壓力。我看到了網友對我個人安危的擔心與提醒,在此對全國的網友表示感謝。今天(26日),最高檢、山東省公安廳發佈相關消息後,我頓時沒有了壓力,感覺一下子輕鬆多了。有最高檢、最高法的重視和關注,黑惡勢力還敢囂張嗎?
華商報:你對二審有什麼預期?
殷清利:該案引發社會普遍關注,已經成為當下的熱點事件,相信法院會公正、公平做出審判。華商報記者 陳有謀
>>案情脈絡
暴力催債引發血案
山東聊城女企業家蘇銀霞因經營工廠資金週轉困難,向地産公司老闆吳學佔借款135萬元,月息10%。此後陸續歸還現金184萬,以及一套價值70萬的房屋抵債,還剩大約17萬餘款實在沒有資金歸還。因此,蘇銀霞遭受到暴力催債。
2016年4月13日,吳學佔在蘇銀霞已抵押的房子裏,指使手下拉屎,將蘇銀霞按進馬桶裏,要求其還錢。蘇銀霞曾多次撥打110和市長熱線,但並未得到幫助。4月14日,11人的催債隊伍騷擾蘇銀霞的山東源大工貿有限公司,將蘇銀霞母子,連同一名職工控制在接待室進行辱罵、毆打。其間,催債人員杜志浩甚至脫下褲子,露出下體,侮辱蘇銀霞,令蘇銀霞的兒子于歡瀕臨崩潰。外面路過的工人看到這一幕,讓于歡的姑媽于秀榮報警。多名現場人員證實,警察接警後趕到接待室,説了一句“要賬可以,但是不能動手打人”,隨即離開。看到警察要離開,報警的于秀榮拉住一名女警,並試圖攔住警車。
被催債人員控制的于歡看到警察要走,站起來試圖衝到屋外喚回警察,被催債人員攔住。于歡從桌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亂捅,杜志浩等4名催債者被捅傷。其中,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2017年2月17日,聊城市中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無期徒刑。本組稿件除署名外綜合中新、《華西都市報》、《法制晚報》等本組圖片均據《華西都市報》
華商連線
受辱母親“陳情書”曝光
兒子是激情自衛
于歡姑媽稱,給冠縣領導寫“陳情書”,但作用不大
“于歡的爸爸不在家,也聯繫不上,她媽媽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抓了。如果我不出面,他們家可能真就散攤了”。昨日,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于歡的姑媽于秀榮近乎帶著哭腔。
賣樹賣廢鐵湊錢
希望多賠償能獲減刑
于秀榮告訴華商報記者説,于歡是弟弟的兒子,今年21歲。高中畢業後即到他媽媽的廠子幫忙。于歡性格較為溫和,也很懂事,平時從不和人爭鬥。案發後,聊城中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無期徒刑。于歡説家裏沒錢無法再打官司了,他打算不上訴了。她安慰鼓勵侄子,一定要上訴,哪怕砸鍋賣鐵,她也要幫侄子請律師打官司。後來,她找到了河北律師殷清利。律師説可以免費幫她打官司,她説東拼西湊籌錢,打算作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看看能否為侄子獲得減刑的機會。
于秀榮説,侄子被抓後,她將自家院裏多棵白楊樹都砍了,賣了將近8000元錢;又將工廠裏的廢鐵賣了3萬元,又從於歡姥姥那裏籌了一些錢。總共湊了10萬元,她打算二審開庭時,作為賠償,希望能為侄子獲得減刑的機會。
于秀榮説,于歡案發後不久,冠縣警方先後以“私刻公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將蘇銀霞拘留,至今仍在押。蘇銀霞被拘後,因為害怕,她的弟弟(蘇銀霞丈夫)從家裏跑了,到現在都聯繫不上,也沒主動給他們打電話。“他可能還不知道兒子被判無期,如果知道,我相信他一定會回來替兒子申訴的。”于秀榮説,家裏的公司都是蘇銀霞在打理,她的弟弟基本沒參與。
于歡母親“陳情書”詳述遭遇
催債者把她的頭往馬桶裏按
至於網上傳播的“陳情書”,于秀榮説,那是案發後於歡的媽媽蘇銀霞寫給冠縣縣委、縣政府領導的情況説明,還給冠縣公安局領導送了一份,但作用不大。
在這份情況説明中,蘇銀霞描述了自己遭遇催債的詳情。2016年4月1日,房門被吳學佔強行撬開,門鎖被換,房屋被霸佔,傢具被清出。4月13日,110到家裏調查後先下樓了,房間裏就剩下她和吳學佔等人,吳學佔先是對她破口大罵,接著就讓手下拉屎讓她吃,並強行扭住她的胳膊,將她推到衛生間,把她的頭往馬桶裏按,還搶走她的手機,並刪除通話錄音……
蘇銀霞還在情況説明中稱:“此次事件造成如此不良後果,我們深感悲傷,我們誤入高利貸陷阱,害了自己,也傷了別人。我兒子在遭受長時間的淩辱折磨,又親眼目睹母親受辱受難的情況下激情自衛,造成惡果,謹請領導慎重考慮並關注本案:本案的發生是由於對方的挑釁和侮辱行為而造成,我兒子是出於自衛而為,懇請領導予以關注。”
于秀榮透露:
阻攔警察離開 未看見刺殺場面
于秀榮還透露,于歡出事後,蘇銀霞被警察帶走,此前曾告訴她:“就是再氣,我也不能死,我死了,孩子出來後就見不到娘了。”出事前,于秀榮從未見過蘇銀霞流淚。出事後,她則常常看到蘇銀霞一邊吃著飯,一邊出去偷偷抹眼淚。但蘇銀霞在人前還得裝堅強,“畢竟做過老闆”。
“于歡媽媽被那些人侮辱時,我看到了。但于歡刺殺那些人,我沒看見。因為我當時正在門口阻攔正準備離開的警察……我沒想到出事,我見警察要離開,就在警車前頭攔住車,説你們不能走,你們走就把我軋死吧,如果你們走了十幾個人就侮辱他們兩個,要是出了人命怎麼辦?就這個時候我抓了一個女警官一下,她把我胳膊甩掉説‘別告訴我,告訴我幹什麼’,説了我一頓。”于秀榮接受採訪時表示,于歡刺人一幕,實際上就是在警察準備離開時。華商報記者 陳有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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