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買房為由,在支付首付款後把房産過戶到自己名下,再轉手將房産抵押套現。半年內,一男子夥同其表妹等人先後騙取16處房産套貸近900萬元。近日,經山東省濰坊市奎文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分別判處汪文晨、林敏、于小紅有期徒刑十五年、有期徒刑六年、有期徒刑五年。
房産仲介帶來“買房人”
2013年冬天,家住濰坊市高新區的尹某接到房産仲介的電話,稱有人要看她賣的房子,這名“買房人”就是汪文晨。在交談中,汪文晨告訴尹某,自己買這套房子是為了給表妹居住,方便表妹家的孩子上學。一番查看後,汪文晨對戶型很滿意,雙方約定房屋售價58萬元,汪文晨説手頭有點緊張,想先付13萬元的首付,然後辦理房屋過戶,他再利用該房産辦理銀行貸款。見尹某有些猶豫,汪文晨信誓旦旦地保證:“你放心,絕對不會騙你,我們現在住的房子也是用這種方式辦的貸款。”
在汪文晨的一番勸説下,尹某最終點頭同意。當天下午,兩人在房産仲介簽訂了購房合同,汪文晨痛快地給了尹某1萬元作為定金,這一舉動讓尹某對汪文晨更為信任了。
購房餘款一拖再拖
次日一早,汪文晨與其表妹林敏一起,帶著尹某來到濰坊市房管局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將房子過戶到林敏名下。隨後汪文晨通過銀行轉賬向尹某支付了12萬元,同時,林敏主動給尹某寫了一張欠條。拿到欠條,尹某心裏懸著的石頭徹底落了地。
第三天,汪文晨帶著兩個人來到尹某所售房屋處,説是銀行和擔保公司的人來看房評估貸款額,他告訴尹某這是正常流程,尹某便沒有多想。
一個多月過去了,眼看還款日期臨近,尹某打電話向汪文晨催要購房餘款,汪文晨説貸款還沒貸下來,但他保證如果兩個月後還沒支付購房餘款,就再把房子過戶給尹某,自己此前支付的首付款也不要了。最終尹某同意了延長還款期限。
轉眼到了2014年春節,尹某再次撥打汪文晨的電話,但對方不是關機就是拒接。尹某到房管局查詢,發現這套房子早已在2013年11月28日就貸出了45萬元,尹某這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
買房套貸只為還債
尹某只是遭受汪文晨詐騙的被害者之一。2014年3月中旬,公安機關先後接到多名群眾舉報,汪文晨等人利用上述方法先後騙取16名業主購房餘款750余萬元。
現年36歲的汪文晨是山東高密人,2013年3月,汪文晨因有個人欠債急需償還,向朋友借了70萬元,期限兩個月。隨著還款期限臨近,汪文晨多次找對方希望延後還款,但是都被拒絕,見汪文晨確實還不上錢,對方便提議汪文晨可以找套房子辦貸款。汪文晨想到自己手裏沒有房産,個人信用記錄又有逾期,無法從銀行貸款。無奈之下,他借了高息借款,還上了70萬元的借款。事後,為了償還高息借款,汪文晨便開始“買房套貸”。
為了不被人懷疑,汪文晨夥同表妹林敏、妻子于小紅、朋友湯某(在逃),輪流扮作買房人,房屋順利過戶後,汪文晨便會立即找到借貸公司辦理抵押貸款。短短半年時間裏,4人先後詐騙16處房産購房餘款750余萬元,將這些房産抵押獲得貸款近900萬元。2014年初,由於長期“合作”的借貸公司不再放貸,越來越多的賣房者開始向其索要購房餘款,4人離開濰坊逃到廣東。2014年6月,汪文晨、林敏、于小紅3人被抓獲。(盧金增 玄承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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