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偷6700萬元話費 首犯被判15年
20日上午10時30分,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任慶成為我國第一個因為偷取手機話費而被判盜竊的犯罪人員。法院一審認定,他通過手機軟體惡意扣費,盜取手機用戶的手機話費,合計金額高達6700多萬元人民幣。任慶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以及處罰金400萬元,同案的其他15人也均獲刑。
近幾年,手機被偷偷扣費了這種現象讓人頭疼,各種手機費用偷跑的新聞屢屢見諸報端。而這起案件是我國首例以盜竊罪入刑的手機軟體惡意扣費案。這標誌著,不法分子通過手機軟體惡意扣費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最終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案件情況
約600萬部手機“被害”
這起案件2013年就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歷時3年多,終於有了結果。據檢方公訴,2010年11月,被告人任慶、鄭少寧、汪兆峰等人,成立了深圳市信聯互通科技公司(下簡稱“信聯互通公司”),並收購7家SP公司,為該科技公司提供SP扣費通道。
他們找技術人員自行開發了一款扣費軟體,可在被植入的手機裏通過開機自動啟動方式或消費者點擊軟體連結圖標方式,自動與該科技公司的後臺伺服器發生聯網。科技公司利用電信運營商增值業務服務的監管漏洞,一方面勾結SP公司租借SP通道,另一方面勾結手機方案商、手機製造商或內部員工在相關手機軟體中直接移植惡意扣費軟體。當手機用戶使用移植了扣費軟體的手機時,該科技公司的後臺伺服器管理系統就已完全控制目標手機。手機用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自行發出扣費指令,即自動訂制收費短信或撥打IVR電話(無線語音增值服務電話)。同時,這款扣費軟體還通過在手機界面遮罩攔截掉電信運營商的扣費提示短信等方法,讓用戶對扣費情況毫不知情。
據檢方數據,差不多600萬部手機被偷偷扣了費。2010年11月至2012年7月期間,該科技公司通過惡意扣費軟體秘密竊取手機用戶的話費共計67269035元。
任慶他們與SP公司、手機生産商、手機方案商共同形成了一條龐大的利益鏈。參與分贓的公司廣泛分佈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
宣判現場
任慶被判入獄15年罰金400萬元
20日上午,該案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深圳中院經審理認為,信聯互通公司為獲取非法利益,形成一條“SP公司-信聯互通公司-手機方案商、生産商”的非法經營鏈條,共計非法獲利6726萬餘元,信聯互通公司與有關SP公司、手機方案商、生産商按照約定比例進行分贓。他們通過惡意扣費軟體,秘密竊取手機用戶資費,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
各被告人基於非法佔有手機用戶資費的目的,通過非法侵入、控制電腦資訊系統,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秘密扣取用戶資費,非法獲利數千萬元,其目的行為和手段行為觸犯了盜竊罪和非法控制電腦資訊系統罪,應擇一重罪處罰,故按照盜竊罪定罪處罰。
最後,法院認定16名被告盜竊罪成立。第一被告任慶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400萬元。第二被告鄭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處罰金350萬元。其他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到緩刑不等,處罰金若干元不等。
家屬向被害人們道歉昨日上午宣判時,16名被告的許多家屬現場旁聽了宣判過程。宣判結束後,任慶等幾名被告表示不服判,要與家人商議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案件從2013年進入司法程式至今,被告與家屬已經3年多沒有見面。法官宣判後,多名被告在被帶走前,紛紛抓緊時間跟親人道別。一名姓陳的被告家屬告訴記者,她覺得丈夫被判得重了,丈夫在公司打工,不知這是違法犯罪,打算進行上訴。同時,她還表示,“但我們也真誠地向人們(被惡意扣費的受害人)道歉,希望能得到原諒。”
檢方説法
為什麼是盜竊罪?
通過惡意扣費軟體秘密竊取手機資費,為什麼是盜竊罪呢?辦案檢察官張娜稱,因為被告人通過植入惡扣軟體,遮罩資費提示等手段,來非法盜取手機資費,其非法控制電腦資訊系統係手段行為,竊取話費係目的行為,手段行為和目的行為構成牽連關係,因此認定的是盜竊罪。“據了解,其他省市有一單同案是以非法控制電腦系統罪定罪的,如果二審也是以盜竊罪定罪的話,該案可能會作為指導性案例。”(記者王納 通訊員孟廣軍、王東興)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