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0月24日電(記者趙艷紅 潘旭海 實習生魯昕)成都雙流機場使用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一事日前引發爭議,環境保護部近日明確叫停未經許可違法生産、銷售、使用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然而圍繞此事仍有不少待解之疑。X射線安檢設備具體何時在成都雙流機場開始使用的?立項、採購、使用過程中,是否存在決策失誤甚至違規違法行為?有無其他單位使用類似設備進行人體安檢?相關部門監管是否存在缺失?人民網就此採訪了四川省環保廳、成都市環保局、合肥市環保局、成都雙流機場以及相關領域專家。
疑問一:乘機旅客是否面臨健康風險,應該誰來確認?
今年5月份,有關成都火車東站啟用人體安檢設備含X射線的質疑開始在網上流傳。隨後,有網路社區出現熱門提問“如何評價雙流機場用X射線安檢”。9月份,全國多家媒體密集報道此事。質疑的重點,一是設備生産商安徽啟路達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安徽啟路達)稱之為“弱光子人體安檢儀”,未説明x射線的屬性;二是成都雙流機場沒有在安檢口設置醒目提示;三是該設備究竟輻射量有多大,對人體有無傷害。
10月10日,環保部針對成都雙流機場等地疑使用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一事,責令四川省環保廳嚴格執法,對未經許可違法生産、銷售、使用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的單位,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隨後,四川省環保廳發佈通知稱,成都雙流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擅自使用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涉嫌違反環保法規,責令立即拆除該設備,並指定成都市環保局對雙流機場涉嫌違法行為按程式開展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依法進行處理。
此外,四川省環保廳官網6月13日曾發文指出,5月中下旬,成都市環保局組織突擊檢查發現,火車東站、火車北站各使用5台和1台神槍牌人體安檢儀,屬於Ⅲ類射線裝置,未按規定辦理許可證增項。
有旅客擔心,不知成都火車東站、北站、雙流機場具體何時開始啟用的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很難自己判斷接受過x射線安檢到底經受了多少劑量的輻射、近期多次出入上述車站、機場受檢是否存在癌變等潛在風險。
北京聖運律師事務所主任王優銀錶示,公民擁有知情權,即公民對於國家的重要決策、政府的重要事務以及社會上當前發生的與普遍公民權利和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件,有了解和知悉的權利。機場使用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卻沒有在安檢口設置醒目提示告知,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權。關於輻射劑量,更是跟旅客利益密切相關。旅客可憑藉行程單向機場詢問,要求披露相關資訊。
南京大學社會工作與社會政策係教授梁瑩指出,據《民法通則》規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公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動接受了X射線對身體器官帶來的潛在危害,車站、機場此舉涉嫌侵犯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公共場所的大眾秩序與安全和個體的生命健康不該是對立的,漠視國家法律規定和公民權利來換取所謂的秩序、安全,是管理者的自私。
疑問二: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為何能夠進入車站、機場,採購環節是否存在決策失誤,甚至違規違法? 購置安檢設備的損失誰負?
10月19日,成都雙流國際機場黨辦工作人員呂俊明在電話中向記者表示,雙流機場在購入設備時,招投標程式是合理的。目前機場已經撤除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對於為何選擇安徽啟路達生産的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呂俊明説,設備是成都市火車東站先行使用的,“他們起碼用了半年以上,覺得效果還可以,我們就採購了。”
當問及機場方面是否有自查、是否會對相關負責人追責等問題時,呂俊明稱,其正在外出差,並不了解以上情況。他告知記者一位機場宣傳部門負責人的手機號碼,記者多次撥打均無人接聽。隨後,記者將問題以短信形式發給上述號碼,截至發稿時未得到答覆。
此前有報道稱,安徽啟路達生産的x射線安檢設備格不菲,每台約130萬元。目前尚不知成都雙流機場、火車東站具體以何價格、採購了多少臺這種設備,採購這些設備又停用造成的經濟損失有多少?誰來承擔?
國家規定不得在公共場所對公眾大規模使用的産品,何以能順利通過採購審核並在機場、火車站使用?梁瑩提出,如果採購方事先未發現此産品為禁用産品,那其存在失誤、失察、審核漏洞,如果採購方明知該機器x射線的屬性還採購使用,交易環節可能就暗含違法行為,相關部門應嚴密調查,依法追究行政甚至刑事責任。
疑問三:成都雙流機場所用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的生産商有無違規違法之處?
據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顯示,安徽啟路達光電有限公司(註冊號913401006973960599),成立於2009年12月,註冊資本555.5556萬元,法人夏國平,經營地點在合肥創新産業園。經營項目包括人體安全探測儀器研發、生産、組裝、銷售等,股東包括夏國平等3個自然人,以及合肥市創新科技風險投資有限公司。據《合肥日報》消息,合肥市創新科技風險投資有限公司,是合肥市國有資産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據安徽啟路達網站介紹,其採用弱光子透視技術研發而成的人體安全檢測儀,是目前世界上先進、實用的人體安全檢測儀。
安徽啟路達稱,接受弱光子安檢儀掃描的輻射量是非常微小,一次的輻射量控制在0.2μSv(輻射計量單位)以內。該公司此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承認了産品名稱上存在混淆性,稱之所以使用這一概念,是怕X光字樣引起旅客恐慌。
環保部10月10日的表態中,除了叫停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在公共場所的大規模使用,還明確提及立即叫停未經許可違法生産、銷售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
安徽啟路達生産上述設備是否經過了相關審批許可?設備中所含的輻射量是否真如其所説控制在0.2μSv以內?相關部門有無對該公司展開調查?
記者21日多次撥打該公司網站留有的電話均無人接聽。
隨後記者致電合肥市環保局輻射監管辦公室,剛提到安徽啟路達,工作人員就表示“有關該公司的情況已上報環保廳”,隨後挂斷了電話。
疑問四:有關部門對雙流機場違法使用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是否存在監管漏洞?
根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管理辦法》規定,省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制定監督檢查大綱,明確輻射安全與防護監督檢查的組織體系、職責分工、實施程式、報告制度、重要問題管理等內容,並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制定相應的監督檢查技術程式。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生産、銷售、使用活動的類別,制定本行政區域的監督檢查計劃。監督檢查計劃應當按照輻射安全風險大小,規定不同的監督檢查頻次。
成都雙流機場及火車東站、北站具體何時開始啟用的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監管部門是否及時發現?處置措施是否及時、妥當?目前尚無權威的公開回應。
記者21日下午致電四川省環保廳核與輻射科詢問有關成都雙流機場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的調查進展,工作人員稱“目前不接受採訪”,隨後挂斷電話。
梁瑩指出,從今年5月份網上爆出成都火車東站使用x射線安檢設備到環保部下令叫停,已經逾5個月。除了對成都雙流機場等違法使用單位的調查,也應調查相關部門的日常監管是否存在漏洞。
中國人民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副教授王叢虎建議,應分環節追查相關單位和部門的監管責任。首先是生産環節,各個職能部門要履職,比如質檢、環保等方面有沒有履職到位;産品進入市場後,相關部門是否做到了定期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如果此前有公民舉報,但是環保部門沒有及時檢查、及時採取措施,或者沒有給公民一個回應,那麼環保部門要承擔行政不當的責任。
王叢虎指出,環保部門應該定期披露此事的調查進展情況,最後要公佈調查及處理結果。如果調查發現該設備的確對人體有危害,那麼這個結果可以成為受到侵害的旅客提起訴訟、索要賠償的一個證據。
疑問五:還有哪些單位使用了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相關監管部門是否應該全面排查?
安徽啟路達董事長夏國平2016年3月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該公司産品人體安檢設備已經在很多場所使用,“譬如成都火車站東站、北站,重慶火車站東站和西站還有昆明火車站。法院系統有廣州中院,淮南中院,三明中院等等,還有一些礦山也在用。”
記者21日登錄該公司網站,發現其産品介紹中,仍有成都雙流機場所用的x射線安檢設備。
目前尚不知該公司的同類産品已經銷售了多少臺、被多少單位使用。也不知還有哪些公司在生産銷售同類人體安檢設備。
“如果説這種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可能銷往了四川地區以外更多地方,對相當多的人造成安全隱患,可能需要環保部統籌各地環保部門進行全面排查,進行嚴格的技術檢測和鑒定。”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小軍指出,監管部門應該舉一反三,主動摸排,一併停用,不能重復“公眾揭發-媒體跟進-政府介入”這種被動的處模式。
楊小軍指出,《政府資訊公開條例》裏面規定了"以公民、法人的切身利益為依據必須公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資訊公開回應社會關切 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也強調“針對公眾關切,主動、及時、全面、準確地發佈權威政府資訊”,希望相關部門積極作為、主動公開,否則是對政府公信力的損害。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