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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擺射擊攤獲刑大媽談上訴原因:怕浪費訂的鹹菜

2017年01月04日 10:21:31  來源: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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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春華擔心上訴會花很多錢,會拖累唯一的女兒。圖為趙春華舊照

  第一個問題

  ■“上訴得花多少錢啊?北京來的律師是不是特別貴啊,要多少錢啊?”

  ■“不能花太多錢啊,小孩賺錢難。”

  意外的動機

  ■在看守所,鹹菜和蔬菜都需要提前預訂。

  ■趙春華擔心,如果不上訴,就會去監獄服刑,那麼之前預訂的鹹菜和蔬菜就要浪費了。

  51歲的大媽趙春華,因為擺氣球射擊攤被認定非法持槍,一審被判有期徒刑3年半。從判決到昨天,剛好過了1周。

  在知道判決結果後的那幾天,趙春華一度很猶豫要不要上訴。這個初中文化的大媽身陷囹圄兩個多月以來,對自己擺氣球射擊攤卻觸犯非法持槍罪這件事,並不夠清楚。但是,她卻擔心上訴會花很多錢,會拖累唯一的女兒。甚至覺得,是不是自己早點從看守所去監獄服刑,能爭取減刑還能早點出來。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聖運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昕,作為趙春華的二審辯護律師,昨日趕赴天津,在看守所見到了這個已經成為社會熱點人物的大媽。趙春華通過徐昕正式向法院遞交了上訴狀。而這位大媽最盼望的,是能夠早點出來,和親人團聚。

  成都商報首席記者 趙倩 天津報道

  她

  伴著蕭瑟的北風,昨日一早,成都商報記者隨同徐昕從北京趕赴天津。 1號當天才剛剛接受趙春華女兒王艷玲委託的徐昕,並不確定趙春華是否已經正式提交了上訴狀。而趙春華身體不好,胳膊長了骨刺,徐昕為她擬好了取保候審的申請,想要在會見趙春華時讓她簽字。

  提問/

  是不是特別貴啊 律師要多少錢啊

  趙春華對於女兒已經替她找了新律師的事情並不知曉,當徐昕在看守所見到趙春華時,她狐疑地看著徐昕,第一個問題忍不住問:“上訴得花多少錢啊?北京來的律師是不是特別貴啊,要多少錢啊?”一邊問,趙春華還忍不住嘀咕:“不能花太多錢啊,小孩賺錢難。”

  這個問題讓徐昕聽來有點心酸。他看著眼前的趙春華,瘦小的身材,面容蒼老,穿著寬大的棉服,神色有些疲憊。

  “我是來幫你的,免費為你打這個官司,是法律援助,不收錢,你放心。”聽到徐昕告訴自己的這個答案,趙春華臉上的緊張消散了。

  她在看守所裏為是否上訴猶豫過。這幾天她想得最多的,竟然是刑事案件上訴會不會有上訴費,會不會讓女兒花更多的錢,讓女兒受到自己的拖累。她也擔心,也許上訴並不會改變一審判決的結果,如果早一點去隊裏(監獄)服刑,早一點爭取減刑,還能早點出來。

  賬本/

  過去兩個多月了 總共只花了800元

  但是,在徐昕來到看守所之前,趙春華其實已經下定決心自己要上訴了。

  而原因卻讓人意料之外。

  這個一直老實巴交的大媽,到了看守所也沒有改變自己省吃儉用、害怕花錢的習慣。在趙春華進看守所之後,女兒給她存了3800元的生活費。過去了兩個多月了,趙春華總共只花了800元。她甚至拒絕女兒再給自己寄錢,反覆向徐昕叮囑,生活費足夠了。

  在看守所,鹹菜和蔬菜都需要提前預訂。趙春華的心裏一直有一個擔心,她擔心,如果不上訴,就會去監獄服刑,那麼之前預訂的鹹菜和蔬菜就要浪費了。趙春華有點捨不得,她覺得已經訂了菜,萬一自己離開看守所去了監獄,就吃不上了。

  這大概是徐昕會見當事人,聽到要不要上訴時最出乎意料的理由。

  眼鏡/

  十幾塊錢就行了 千萬不要買貴了

  “您幫忙給我女兒説一聲,我眼睛有點看不清,配一副老花眼鏡。”趙春華讓徐昕幫忙給女兒帶話。可是她依然不忘提醒律師,眼鏡十幾塊錢就行了,千萬不要買貴了。

  在進看守所之前,趙春華就從來不捨得給自己買東西。進了看守所之後,女兒擔心她冬天受凍,“強迫”買了兩身新的保暖內衣給她,大概是她為數不多的新衣服。而讓趙春華寢食難安的,就是擔心因為自己的事讓女兒多花錢,拖累女兒。而趙春華遠在內蒙古的老父親,並不知道她這段時間一直待在看守所裏,只是有時會念叨,女兒好像好久沒來電話了。

  一審開庭時,趙春華看著旁聽席上一直哭泣的王艷玲,心都碎了。她很擔心自己會影響到剛剛結婚的女兒。趙春華進入看守所之後的10月底,正是王艷玲早就定下的結婚的日子。為了母親,王艷玲曾想推遲自己的婚期。但趙春華堅決不允許。在趙春華心裏,她害怕自己會影響到女兒剛剛開始的新生活。

  槍

  “如果真的知道這個攤上的槍,是真有殺傷力的槍,我肯定不會擺這個攤。”在徐昕問起趙春華那個她擺了兩個多月的氣球射擊攤時,她依然覺得一切就像一場不可思議的夢。

  在她看來,她賴以謀生的射擊攤上的槍,和真正的槍並沒有聯繫,只是塑膠的“玩具槍”而已。

  “如果知道真有殺傷力 我肯定不會擺這個攤”

  趙春華告訴徐昕,她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構成犯罪,如果早知道肯定不會擺攤。之所以天天蹬著三輪去擺攤,也是想要賺點錢,有個謀生的法子。“如果之前有人來給我説一聲,哪怕是處罰一下,之後也就肯定不擺這個攤了。”

  除了趙春華,2016年10月12日晚上,同在“天津之眼”摩天輪附近擺氣球射擊攤的還有9個攤點的12人被警方帶走。趙春華是第一個一審被判刑的,其餘12人,有8人被取保候審,4人依然被羈押,案子尚未開審。

  27歲的小趙,同樣因為射擊攤上有3把槍被鑒定出槍口比動能超過1.8焦耳/平方釐米,被認為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

  小趙的父親很關心趙春華的案子,他告訴成都商報記者,和趙春華一同被帶走的兒子,擺攤也就一個月左右。之前,因為沒有工作,兩人每月靠1000多元的低保生活。原本兒子定於明年結婚,現在,這門婚事黃了。

  家

  趙春華被羈押之後,“天津之眼”摩天輪附近的那個流動攤位,已經變得空蕩了。

  如今,她的三輪車停在沒有門鎖的房門外,車上積起厚厚一堆雪。三輪車上那塊折疊起來的用來固定氣球的板子,如今沒有氣球,只剩下“一槍一鏢,打破幾個都算一個”的手寫黑字。

  這是兩間在最寒冷的日子裏沒有暖氣的簡陋平房。要去到房間,需要穿過一段滿是碎磚殘礫、垃圾遍地的窄路。冬天,臨時棲居於此的人們就靠著蜂窩煤爐子,來打發走難挨的寒冷。過道上,擺放著做飯用的天然氣爐子,堆放著各種橫七豎八的雜物。

  不確定能否取保候審

  母女倆盼望春節團圓

  趙春華曾在這裡住了半年。一間只有八平方米的小屋,曾是她和女兒棲身的家。房間裏一張大床,佔據了將近一半的空間。一個櫃子,一張板凳,是除了床以外的唯一傢具。冰冷的房間,靠著一個小小的蜂窩煤爐子取暖。

  一台不大的海爾舊電視,也許是這個房間裏唯一值錢的東西。沒有衛生間也沒有浴室,要洗澡需要去附近的公共澡堂。要上廁所,就要去附近的公廁。

  但趙春華曾經住得很滿意,一間房間300元房租,兩間600元,是她在這個城市裏能夠承擔的。

  而另一個房間,則堆滿了趙春華擺攤時要用到的家當。“20元18發”“20元15鏢”的簡陋海報還貼在一個簡易的小鋼架上,幾個塑膠小凳子隨意地丟在地上。幾個大麻袋裏,裝的都是趙春華之前進的貨——給顧客的各種禮品。

  昨日,徐昕替趙春華通過天津市河北區法院,向天津市一中院遞交了上訴狀,取保候審申請書也將在隨後正式提交法院。“趙春華擺攤就是謀生,沒有任何主觀犯罪的故意,她這個年齡了,沒有任何社會危險性,身體也不好。二審當中,我們將為她做無罪辯護,對其取保候審。”

  趙春華並不確定自己能否得以取保候審,她的內心一直忐忑。女兒和她一樣,盼望著在春節團圓,希望分離數月的母親能夠一起回家過年。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