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大陸  >   社會

“背車族”10年拒賠車禍受害人 對方傷重致殘疾

2016年12月26日 06:25:13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原標題:“背車族”10年拒賠車禍受害人

  今年45歲的北京人龍某將自己的身份證借給沈某買車,沈某開車發生事故將花季女孩羅女士撞傷,法院判處沈某、龍某兩人連帶賠償19萬餘元。10年來,龍某一直拒絕賠償且逃避執行判決。記者昨日獲悉,羅女士向朝陽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朝陽法院近日開庭審理了該案,龍某因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受審。據了解,這是北京首例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自訴案。

  案情

  借身份證給他人買車出車禍

  2005年1月26日早上6時許,18歲的羅女士騎車上班,走到朝陽區康靜裏小區北口,正碰上沈某開車由東向西行駛。羅女士連人帶車被撞倒,被撞成顱腦損傷並昏迷數月,經鑒定,傷殘賠償指數為50%,此次事故導致羅女士終身殘疾。

  事故發生後,因為沈某沒有及時報警,也沒標記事故時雙方位置,交管部門沒有對該次事故責任予以認定。據了解,肇事車輛登記在龍某名下。據龍某事後交代,他是通州永樂店鎮人,他收了沈某1000元錢,在2003年或2004年將自己的身份證借給沈某買車。

  起初,沈某交了部分醫療費,但之後便下落不明。一年後,羅女士將沈某和車主龍某訴至法院。2006年8月,朝陽法院判決沈某賠償羅女士醫療費、鑒定費、誤工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19萬餘元,龍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強執

  10年間拒絕賠償多次玩消失

  判決生效後,因沈某、龍某兩每人平均沒有賠償,導致羅女士生活窘迫。2006年12月、2015年5月,羅女士兩次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沈某始終下落不明。經法院傳喚,2007年龍某曾到法院執行庭,請求法官給予其一個月時間籌款。但此後龍某也沒了音訊,甚至連手機號也換了。

  為搜尋龍某下落,執行法官還專門到龍某的老家進行調查。該村村書記稱龍某已幾年不回家,人也找不到,其年老的父親由龍某姐姐照顧,房子、宅基地都是老人的。據了解,還有人告訴法官,龍某身上有多起交通事故案,龍某常年不回家,還離婚了。

  直至2014年12月,法院查到龍某名下新買了一輛奧迪轎車,另有一輛大陸牌進口轎車。法院查封了兩部車的過戶手續,但因車輛下落不明無法進入評估拍賣程式。因無可供執行財産,今年5月,朝陽法院裁定終結了該次執行。

  今年10月,法官終於搜尋到龍某下落。因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院對其拘留15日。拘留期間,龍某兩次承諾賠給羅女士5至10萬元,但其再次食言。

  庭審

  受害人提起刑事自訴

  在被拘留期間,龍某稱,他倒賣購車指標每年收入有四五萬元,還承認其曾五六次赴澳門賭博。

  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公佈施行,確立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自訴程式。據此,羅女士提起了刑事自訴。

  法院表示,因長達10年有能力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致使羅女士生命、財産遭受重大損失,龍某已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今年12月14日,朝陽法院刑開庭審理了該案。庭審中,龍某並不認罪,稱車禍是沈某開車造成的,與自己無關,自己也沒有財産供執行。但羅女士一方則表示,龍某平時開有一輛轎車,其名下的房産也是為逃避執行而轉移到了他人名下。

  據介紹,羅女士因無錢醫治傷情加重,目前已是二級殘疾,並伴有癲癇症。

  據了解,該案將於近日宣判。

  記者 張淑玲 通訊員 徐鵬俐

[責任編輯:齊昕]

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