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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平姦殺碎屍案”再審 4人服刑10年是否冤獄?

2016年11月29日 23:57:30  來源:四川線上-封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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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審判決書

  11月30日,江西“樂平524姦殺碎屍案”將迎來再審。而此前,該案被法院判定的4名兇手已在監獄服刑長達10年。

  5年前,疑似真兇的出現,讓這個轟動全國的大案,突然反轉。5年後,這些曾經認定的“兇手”,將迎來怎樣的命運?

  11月27日,難得的冬日夕陽,曬滿中店村每個角落。再過三天,兒子黃志強的案子,將在江西省高院不公開再審。掐指算著日子,黃全正露出了久違的微笑。黃志強的案子,即16年前“樂平524姦殺碎屍疑案”。2002年5月,中店村村民程立和“交代”同案犯還有黃志強、方春平、程髮根、汪深兵。

  黃、方、程、程四人至今服刑已逾10年。汪深兵在逃9年後,于2013年被抓,2014年6月被取保候審。汪緣何被取保候審?轉機源自同村方林崽自認“是我殺的”。早已塵埃落定的524案,近十年後竟出現一案兩兇?

  巧合?破案日正好案發兩週年

  據景德鎮中院和江西高院判決書,524案準確發案時間為2000年5月23日晚,警方接案為5月24日。

  “被殺的一個是超市老闆,一個是漂亮女士。”時隔16年,村民小陳(化名)依然記憶猶新。

  死者蔣澤才生前在該村經營綠寶超市。當年5月24日清晨,其屍體在田間被發現。田間還發現了郝強帶血的發夾、上衣、高跟鞋等。 “在田間,沒發現郝強遺體,且至今沒完全找到。”一位匿名的當地老警察告訴封面新聞(thecover.cn)記者,案發後,樂平公安局成立專案組,但2002年依然沒突破。

  524案不久,2000年9月,時任樂平市交警大隊大隊長肖萬松履新公安局長。兩年後,調任德興市委常委、公安局長。 樂平多名要求匿名的警察證實,2002年面對遲遲不能告破的該案,局領導壓力很大。因為當年全省開展“嚴打”。

  這次行動,得到江西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主辦的中國贛網證實——2月1日,3萬餘警力開展搜捕,拉開了2002年江西公安機關嚴打整治鬥爭序幕。 “這次嚴打中,524案專案組換將。”一位老民警稱,新專案組破案神速。破案時間2002年5月25日,恰逢524案兩週年。是巧合?面對疑問,該案律師張維玉想不明白。 記者前往樂平公安局,希望與主辦民警邵傑聯繫。據多位熟悉該局人士透露,524案告破不久,邵傑從刑偵中隊長之類的崗位,重用至派出所所長,如今任刑偵大隊大隊長。

  11月28日,記者來到該局刑偵大樓,希望見到邵傑。“我們沒什麼可説的。”一位自稱刑偵大隊的警官阻止了記者。

  破案:五位不熟識的同案犯

  查閱一審、重審、終審三份判決,記者注意到,樂平公安局宣佈告破的524案共五位同案犯,即黃志強、程立和、方春平、程髮根、汪深兵。汪深兵在逃。

  “他們帶走我兒子的名義,是涉嫌銷贓手機。”程立和父親程火生説,隨後傳來的消息讓他愕然,也讓另外四家不再平靜——程立和“交代”劫殺蔣澤才姦殺郝強的“同犯”,還有黃志強、方春平、程髮根、汪深兵。此後,黃、方、程三人被抓。汪深兵“逃離”,9年後被抓。

  判決書中,檢方陳述了案發經過:2000年5月23日晚,黃志強、方春平、程髮根、程立和、汪深兵五人帶刀伺機作案。23時許,五人在田間小路發現蔣某才及郝某,上去敲詐。蔣不從,五人持兇器致其死亡。五人強姦郝某。用繩子將郝某勒死,將屍體抬到樹林掩埋。次日中午,五人將屍塊裝入塑膠袋拎走拋散。搶得伍千余元、手機、30元IC卡被瓜分。案發後,程、黃、方三人分別打電話給綠寶超市,欲敲詐十萬。後怕暴露,放棄。

  程髮根生於1968年,黃志強生於1973年,程立和、程髮根生於1977年,汪深兵生於1978年。 “五人年齡懸殊十歲,要玩到一塊去,四個70後的可能性要大一些。”律師張維玉説,作為60後,程髮根被抓時已32歲,有三個孩子。汪深兵陳述,他只與程立和較熟,黃志強和方春平只聽過,程髮根根本沒交往。

  是什麼線索將五人列為“同案犯”?判決書中,檢方與法院未説明。樂平公安局也未回應。

  判決:未加説明的改判理由

  四位“同案犯”被起訴,檢方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退回樂平公安局補充偵查。“退回四次,足見當時結案多倉促。” 2003年,景德鎮中院開庭。黃志強、程立和、方春平、程髮根集體翻供。“四個娃娃大喊冤枉。”程髮根父親程文坤説,“可一審還是判了死刑 ”

  四人被移送景德鎮監獄。“兒子見面就説:爸爸,我是被冤枉的!”方春平父親方桂水説。

  四人提出上訴,江西省高院2004年1月裁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重審在樂平公安局進行,四人依舊喊冤。但景德鎮中院于2004年11月18日重審判決:維持原判。

  四人繼續上訴。2006年5月31日,江西高院終審判決,認定原判對4人所犯罪行定罪準確、審判程式合法。但“鋻於本案具體情況”,改判4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何為“具體情況”?判決書未加説明。記者注意到,在一審、重審判決書中,檢方指控黃志強和方春平時,稱兩人還涉及1999年9月8日晚的一起搶劫殺人輪姦案。不過終審判決中,省高院認定:在樂平一涼亭內,黃、方夥同程文財殺死鄒某某、輪姦熊某,證據不足,不予認定。

  反轉:被捂住嘴的“真兇”

  改判死緩後,四家踏上申訴路。時間來到2011年12月4日,在申訴艱難之際,5.24案突然反轉。

  當夜,因涉嫌劫持三輪車女司機,中店村民方林崽被抓。21天后的12月26日,樂平公安局宣佈:自2004年來,在樂平附近針對女性的20余起綁架、強姦、猥褻、搶劫、殺人系列案告破。作案人即方林崽一人。

  江西媒體援引警方通報,方林崽將女司機劫至山上,向其家屬索要1萬元,拿到8500元逃離。女司機丈夫報警,方林崽人贓俱獲,警方搜出“短斧、自製匕首、繩子、3枚煙蒂及8500元”。方林崽謊稱欲行偷竊,但經審訊交代了罪行,包括一起未報警的命案。 連續八年作案,對象多是女性,類似“甘肅白銀案”的該案,被稱樂平疑案。

  2013年10月30日,因涉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搶劫、強姦、強制猥褻婦女和綁架案,方林崽在景德鎮中院受理。被害者律師薛榮民稱,方當庭承認蔣澤才為其所殺。

  景德鎮中院和檢察院證實此説法,均稱因方林崽自認綠寶超市老闆為其所殺,他所涉及的系列侵害女性案中止審理,目前已撤回檢方補充偵查。

  再審:疑點重重“申訴路”艱難

  十餘年,四位“服刑犯”及其家人,堅持申訴。

  方桂水説,在為兒子申訴路上,四人去北京、南昌、景德鎮的次數,無法計算。在北京為節約開支,四人只能睡街邊。

  圍繞該案,律師界也高度關注。方春平律師張維玉説,先後有幾十名律師參與代理,多名學者參與研討,經分析、調查、取證,律師們一致認為是冤案。張維玉提出了真兇出現、荒唐的分屍現場等13項意見,遂與另外三人的代理律師,共同向江西省高院申請再審。

11月28日晚,律師們在賓館房間,進行最後一次案犯現場疑點辯護“路演”。

  11月28日晚,律師們在賓館房間,進行最後一次案犯現場疑點辯護“路演”。

  2016年11月28日晚,律師在賓館對案發現場進行了“模擬”。嚴華豐律師指出,最荒唐的是分屍現場。案卷顯示,分屍是“次日中午”,而樂平公安現場勘查筆錄記載,上午7:30-16:30已封閉現場勘驗。埋女屍“現場”,離發現男屍現場僅三五百米,五人不可能在公安眼皮底下“碎屍”。

  張維玉認為,這是一起與呼格、聶樹斌案類似的冤案,其中過程可能更曲折。(封面新聞記者 梁波 江西樂平、南昌攝影報道)

[責任編輯:齊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