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抽檢是由水産部門牽頭,街道或者村裏配合。選好池塘後,水産部門派人去檢測。“檢測哪個小魚塘,都由村裏安排,比如我們告訴他這次抽檢多少戶,他去安排。一年標準檢測會有七八十個,快速檢測五六百個。”
此外,每年都要發放宣傳材料,不要用禁用的藥,要是檢測到使用了禁藥的水産品流入市場,追查過來,“該罰款的罰款”,夠一定數額還會移交司法機關。
對魚藥的用量,他説,養殖部門不做具體規定,只要不是禁用藥,就可以用,而且藥品都有説明書,按照説明書,注意休藥期就行。
記者了解到,休藥期是指“最後停止給藥日至水産品上市出售的最短時間”。有些藥物雖允許使用,但它在魚體內吸收、消除要有一個過程,所以必須停止用藥一段時間後,魚才能食用,這就是休藥期制度。常用魚藥的休藥期5到42天不等。
前述養殖科工作人員説,“在休藥期內就把魚賣了,也有可能,藥用多了,會有一定殘留,只要不用禁用藥,問題都不大。”
“經過休藥期的養殖魚進入市場也需要準入證明。”崔和介紹,比如委託第三方或當地監管部門出具檢測報告。合格後,才可進入市場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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