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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大學生被全班聯名舉報“品行不端 學術作假”

2016年11月28日 14:48:23  來源: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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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傳于網路的聯名舉報信。

  原標題:西南交大學生被全班聯名舉報“品行不端 學術作假”

  竢實揚華獎章

  “竢實揚華獎章”獎項設立於2004年,是西南交大學生個人最高榮譽,每學年評選一次,按照參評學生總人數的1‰評定。參評學生除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學習成績、社會工作、體育鍛鍊等方面表現突出,能很好地起到模範帶頭作用、得到公認和好評外,還需要獲得校級及以上榮譽稱號,並至少在學術科研、文體活動、校園精神文明建設、社會工作等其中某一方面取得優異成績,或對國家、社會、學校做出特殊貢獻,為學校贏得榮譽或積極的社會影響。(內容來自西南交大官網)

  “竢實揚華獎章”是西南交通大學授予在讀學生的最高榮譽,旨在弘揚“竢實揚華,自強不息”的交大精神,傳承“嚴謹治學,嚴格要求”的優良傳統。用一位交大學生的話來説,“給再多的錢都換不來這個榮譽。”

  而就是這個獎項,最近幾天卻掀起了一場波瀾。11月24日,西南交大公佈了“竢實揚華”獎的獲獎名單後,作為獲獎人之一的建築與設計學院城市規劃專業大四學生李某遭到了全班同學的聯名舉報,稱李某利用制度漏洞,借淘寶便利發表論文、獲取專利,並在舉報信中列數李某品行不端、學風不正、評獎不信、對上不誠、對友不義等多項內容,希望學校嚴懲。

  27日下午,西南交大官方回應:決定取消李某本次“竢實揚華獎章”評選資格。同時表示在評選申報工作中出現了把關不嚴的情況,將責成相關部門進行深刻檢查和自我批評。

  被舉報李某的獲獎介紹。

  【聯名舉報】

  全班同學指稱“品行不端,學術作假”

  11月24日下午,西南交大公佈了“竢實揚華”獲獎名單,其中關於李某,有這樣的介紹:獲得了國家獎學金,唐立新獎學金,創新獎學金,連續綜合一等獎五次等;2015年4月至今,已經發表了論文4篇(均為第一作者)。其中一篇核心期刊,一篇EI檢索,同時,一篇核心期刊(第一作者),1篇EI論文(第一作者),一篇國際會議論文在投。

  而讓李某備受質疑的,正是一篇題為《成都市中心商區建築廢棄物現狀的研究》的論文,這是一篇發表在省級期刊《産業論壇》2015年第25期上的文章。網上爆料稱,《成都市建築垃圾減排及資源化利用與研究》是西南交大2011年碩士畢業生陳天傑的論文(發表于2014年),通過“Paper pass”(注“論文檢測系統”)檢測,提示比對結果(相似度)總體達到了98%。

  記者隨後通過“筆桿檢測報告單”進行查詢,李某的《成都市中心商區建築廢棄物現狀的研究》論文一共有3700字左右,與《成都市建築垃圾減排及資源化利用與研究》的複製比為34.3%。這在專業人士看來,34%的複製比應為不正常。

  此外,李某在獲獎公示上面所提到的核心期刊和EI期刊論文,記者並沒有檢索到。

  而流傳于網路的來自“2013級城鄉規劃班全體同學”的舉報信還透露,李某身為班長,但是並不得人心,任滿一屆之後,班長職務被彈劾;李某剽竊其他年級班級作業,甚至利用淘寶便利發表論文,獲取專利,並表示李某有多門學科挂科。

  【評獎質疑】

  為何評選前沒啟動相應的核查程式

  據了解,“竢實揚華獎章”的評委包括3名校級領導,教務處,對外合作與聯絡處,學生工作部等12名領導評委;20名學生工作幹部評委;20名導師評委和60名學生評委。獲得候選資格的學生還要進行5分鐘的現場演講,最終由評委們打分確定,領導評委,學工幹部評委和導師評委得票數的比例佔到總分的70%。這個獎項在交大人眼裏是至高無上的榮譽。

  2016年11月22日,西南交大的官方微信“揚華微語”對20名本科生候選人進行了介紹,李某排在所有候選人的第五位,對其個人介紹文題為“遠志追夢者,破浪會有時”。24日下午2:30,圖書館一號報告廳舉行了“竢實揚華”獎章本科生評選答辯會,當天晚上,學校就公佈了16位獲獎人的名單,其中包括李某。而正是當天的這份獲獎結果,引燃知情同學的怒火。而據一名知情同學稱,學校當晚就刪掉了今年“竢實揚華獎”的獲獎名單。目前,這份名單在學校的網站上已無法搜尋了。

  為此,一位學生提出質疑,這個獎項的評選需要經過很多程式,學校領導,老師以及同學評委多達100多人,為什麼評選前並沒有啟動相應的核查程式?

  【學校回應】

  啟動調查,取消被舉報人評選資格

  11月27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多次聯繫西南交通大學校方負責人以及建築與設計學院負責人,對方均答覆:目前正在調查中,尚未有結果。昨日下午5點,西南交大“揚華素質網”,學生工作部(處)以“西南交通大學專項調查組”的名義發佈了通報:

  在接到對“竢實揚華獎章”候選人李某的舉報信之後,學校高度重視,成立了專項調查組,本著嚴肅認真、客觀公正的態度,開展了調查核實工作。經調查,李某的表現不符合《西南交通大學本科生獎勵條例》第三章第七條第一款“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學習成績、社會工作、體育鍛鍊等方面表現突出,能很好地起到模範帶頭作用,得到公認和好評”的規定。經西南交通大學學生獎勵評審委員會研究,決定取消李某本次“竢實揚華獎章”評選資格。

  但從通報上並不能看出李某不符合參評條件的具體理由。

  至於舉報人所提到的學術誠信問題,校方答覆:已經啟動了相應的調查程式,將以事實為依據,認真核查,絕不姑息任何學術造假行為。同時表示在評選申報工作中出現了把關不嚴的情況,學校表示歉意,責成相關部門進行深刻檢查和自我批評。

  【記者走訪】

  不能讓“最高榮譽”被褻瀆

  11月27日,華西都市報記者找到西南交大李某的宿舍,但是該宿舍裏沒有人,後輾轉找到李某的一名同學。據這位同學説,李某是東北人,1米8左右的個子。平時比較少回宿舍,偶爾大家相見,也只是禮節性的點點頭,並無過多交往。在這位同學的描述中,李某不太看得起家境不好的同學,這一點與舉報信中“對貧困學生冷眼相待”相符合。

  李某的一名同學説,已經看到了學校的處理結果,但依然沒有讓同學們信服,首先調查結果中並沒有明確李某被取消獲獎資格的具體原因,同時認為,這種學術不誠信的學生應該受到處分。

  還有一位同學説,“竢實揚華獎章”是交大學生心中的最高榮譽,即使給再多的錢也換不來,不能讓這個獎被褻瀆。華西都市報記者李寰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