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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學校挖一名老師 需賠償對方30萬“轉會費”

2016年11月07日 13:14:04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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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民辦看溫州”,這是對溫州民辦教育的肯定。

  近日,溫州的民辦教育又搞出了新玩意:全市首批46家民辦中小學簽署了一份名為“民辦中小學教師流動的自律公約”(以下簡稱《公約》),規定如果招聘合同期內教師,賠償對方學校損失費30萬元/名。

  顯而易見,這份公約在一定程度上杜絕了民辦學校之間惡意強挖教師的行為,同時,也對民辦學校以虛假廣告和宣傳吸引教師加盟起到遏製作用。

  連最好的民辦學校

  也逃不掉頻頻被挖墻角

  溫州自2010年承接國家民辦教育綜合改革試點任務以來,全面進行“制度重建”。目前,溫州市有各級各類民辦學校1528所,在校生46萬人,佔溫州全市在校生比例達到31%。

  然而,民辦學校最厭惡的,就是被其他學校挖墻角。位於平陽縣的浙鰲高級中學,多年來一直是溫州一流的民辦高中,但仍逃不掉被挖墻角的命運。兩年前,學校一名合同期的物理老師被瑞安一所民辦高中挖走,今年又有一名英語老師跳槽。

  “對於合同期內的老師,突然跳槽去其他學校,對於學校和學生都會産生不好的影響。”浙鰲中學的負責人説,學校方面會因為無法暫時找到替代的老師,而變得很被動。

  “最後吃虧的,還是學生。”這位負責人説,學生在長期適應一名老師後,突然換老師,需要一定的適應時間,“如果是畢業班,影響就更大了。”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