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一女大學生因父母離婚後不願支付學費而將父母訴至法院,要求返還壓歲錢。4日,昆明安寧市法院透露,該院日前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
女大學生小娟的父母因感情不和,于2010年11月協議離婚,小娟由母親撫養。離婚後雙方又因對小娟的撫養及婚後財産分割等問題多次對簿公堂,導致雙方間的矛盾和隔閡不斷加深。
2016年7月,小娟考上了昆明某大學,但其父母因矛盾和隔閡太深,雙方都不願主動承擔小娟上大學的費用,小娟為學費、生活費犯起了愁。無奈中,小娟的奶奶出面想辦法湊夠了第一學年的學費,小娟才得以順利進入大學報到。後小娟在奶奶的支援下,以要求父母返還壓歲錢交納大學學費為由向安寧市法院提起訴訟。
安寧市法院受理案件後,承辦法官了解到小娟父母將雙方多年來的矛盾和隔閡轉移為不願意支付孩子的學費,導致小娟不得已以要求返還壓歲錢為由讓父母為其支付學費和生活費的事實。據此,認為“一判了之”並不能儘快解決小娟的燃眉之急,也無助於修復已經破裂的父女、母女親情,遂確定了“釋法析理,盡力調解、疏導”的辦案策略。
經法官調解,小娟父母最終同意每月定期向小娟支付大學期間的學費及生活費共計1500元,直至小娟大學畢業。 (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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