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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疑因做操不規範 被體育老師“推”成骨折

2016年10月27日 14:51:37  來源:深圳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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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張同學受傷的手臂

  雙方協議

  近日,市民張先生向記者報料稱,自己的小孩在新木小學遭遇體育老師推搡,造成右手骨折。據了解,該男生為小學一年級,體育老師對其確有拉扯動作,導致男孩摔倒骨折。

  “體育老師過來糾正動作,還推了一下”

  張先生的小孩在深圳龍崗區新木小學讀一年級,據他回憶,10月10日那天,兒子像往常一樣回到家裏,但是右手手臂卻腫了。詢問緣故後得知,是當 天體 育課做操時,兒子由於動作不規範,“左右方向、轉圈之類的動作不對吧”,體育老師過來糾正動作,“還推了一下”,結果把兒子推倒在地,右手摔傷。

  張先生稱,學校老師先帶兒子在深圳市第三醫院檢查,結果是軟組織損傷,“當時覺得問題還不大”。但過了幾天,兒子的右手仍然沒有消腫,又帶他去深圳市兒童醫院檢查,結果發現: 兒子右側尺骨鷹嘴骨折、右側肱骨踝上骨折。“21號剛換了石膏。”

  就此,張先生找到學校,要求校方回應、處理此事。最終校方表示承擔醫藥費,並向張先生的小孩致歉。“我小孩還説過以後想學武術,也不知道會不會有影響。”

  校方:開除老師 積極賠償

  新木小學處理此事的負責人李主任介紹,事情發生在10月10號下午14:30左右,張先生兒子的班級在上體育課。當時,小張同學沒有和大家一起排隊,而是跟同學打鬧,體育老師便過去拉他回來,造成小張同學摔倒在地、手臂受傷。

  “班主任第一時間就帶著孩子去了第三醫院。”李主任表示,小張同學由班主任陪同,拍了X光片,診斷結果是軟組織受傷。

  李主任表示,過了幾天后,張先生再次前來與學校溝通,並出示了在深圳市兒童醫院的最新診斷結果:右側尺骨鷹嘴骨折、右側肱骨踝上骨折。經過協商,1雙方簽訂了賠償協議:新木小學賠付張先生2萬元的精神損失費、營養費、誤工費等費用,而醫療費用不包含在這2萬元內。

  李主任説,目前學校已經把該體育老師開除。另外,學校也開會批評了這一行為,並讓老師們引以為戒。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