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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豬疑遭持槍村民追趕 咬死野外勞作農婦

2016年10月26日 08:54:31  來源: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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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奪命野豬 發狂野豬咬死村民

一位村民向記者示意事發之前野豬逃竄方向

  一位村民向記者示意事發之前野豬逃竄方向

  “一豬二熊三老虎”,在老百姓眼裏,野豬是山林中最具殺傷力的野生動物。10月23日下午,宜賓縣雙龍鎮新和村一農婦在野外勞作時,遭到一頭髮狂的成年野豬襲擊,因傷重不治身亡。而此前,當地多名村民曾追趕一頭成年野豬,並用火藥槍對其進行射擊。

  目前當地警方已對持槍的6名村民刑事拘留,收繳未經鑒定的疑似火藥槍6支。同時,為了保證村民安全,警方擬組織特警和狙擊手,對傷人野豬進行狙殺。

  ○驚魂

  地裏收豆子,農婦被野豬咬死

  據死者29歲李雲秀的丈夫饒祖均回憶,10月23日15時30分許,二人正在一塊地裏收豆子,相距20來米。由於事發突然,他當時並未發現野豬,等他聽到呼救趕過去,妻子已倒在地上鮮血直流,野豬不見蹤跡。妻子倒在地裏氣息微弱,已經説不出話來,腿部有多處傷痕,其中右大腿內側血流不止。就在此時,他看到七八個男子從樹林裏跑出來,有人手裏還拿著1米多長的火藥槍。這些人發現有人被野豬咬傷,便匆匆散去。饒祖均還稱,事發前10來分鐘,他聽到山上傳來槍響。

  事發時新和村村民楊慶蓉正在地裏幹活,她先聽到幾聲槍響,幾分鐘後,便看到一頭野豬從一側竄了出來,隨即朝春花埂子方向跑去。“長有1.5米,估計有300斤。”

  村主任王仲明介紹,當地過去一直沒發現過野豬蹤跡,直到去年有村民發現了野豬出沒,當時,村委會還提醒大家注意安全,切忌惹怒野豬。

  ○調查

  收繳6支火藥槍,6人被刑拘

  據宜賓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黃廣介紹,事發後當地派出所迅速組織人員對傷者進行救助,並組織警力對野豬逃跑的路線進行勘察尋找。警方調查中接到群眾反映,事發前有人開槍追趕野豬。經過連夜調查詢問,目前已收繳6支火藥槍(是否槍支需進一步鑒定),6名村民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被警方刑事拘留。

  宜賓縣雙龍鎮負責人表示,死者家經濟非常困難,留下4個未成年孩子需要撫養。目前,當地政府已給予15000元人道主義救助,並組織村組幹部幫助處理後事。

  黃廣表示,此次野豬發狂咬人,雖屬意外事件,但不排除與此前村民追趕野豬有關。警方正在做工作促成相關涉案人員對死者家屬進行賠償。同時近期將組織特警進駐兩村,對村民實施保護,並將組織狙擊手進山,狙殺傷人野豬。

  ○追問

  野豬殺傷力到底有多大?

  四川農業大學動物醫學院教授胡延春告訴記者,野豬的獠牙特別長,露出體外的部分可達8~10釐米。野豬如果在逃避追擊時被激怒,野性會被激發。由於目前農村大量種植玉米、紅薯等農作物,野豬食物充足,繁殖很快,可能一年能生育兩三窩小豬,這次雙龍鎮山林中出現的野豬可能不是單獨的一隻,很可能是個家族。胡延春提醒當地村民,在偏僻的野外作業時,最好準備棒子之類的自衛工具。如果不幸與野豬遭遇,最好的辦法是回避,千萬不要逃跑。因為逃跑反而會吸引野豬的注意,甚至遭到攻擊。野豬在瞬間爆發速度能達到時速六七十公里,人根本跑不過它們。

  律師説法

  追趕野豬的人有無責任? 可否向政府申請補償?

  四川傑可律師事務所律師馮駿表示:一、當地村民持有火藥槍的行為,已涉嫌觸犯我國的槍支管理辦法,如果被認定為槍,或將面臨承擔刑事責任。二、野豬屬於國家二級野生保護動物,如果是野豬自行跑到山下傷及群眾,傷者或其家屬可向當地政府相關部門申請補償,但補償的金額不會太多。三、如果相關部門的調查結果認定野豬不是自行下山,而是人為使用槍支或鑼聲等使野豬受到刺激、驚嚇而下山,那麼,驅趕野豬的人就應該承擔相應責任,傷者或其家屬有權追究他們的連帶賠償責任。

  而四川卓安律師事務所律師蔣健認為,此次野豬咬人致死是一個意外事件,因為,農婦的死亡與驅趕野豬沒有必然因果關係,驅趕者也沒有故意或放任的情節。就民事賠償問題而言,如果確定驅趕行為是善意行為(為了保護當地村民的人身財産安全),可以通過協商,要求驅趕者對傷者或死者給予適當的補償。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