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送執行法官和法警參加執行行動。通訊員熊斌 胡銳 攝
離婚後,沒有爭奪到撫養權的父親將兒子藏到老家,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直到以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移交到公安機關,父親才將兒子交出來。一接到兒子,母親就直接消失,不僅自己辭職,還讓兒子退學,帶著兒子逃到外地,不協助履行探望權,直到被公安機關通過網上追逃抓獲……
這一對“奇葩”父母法律意識淡薄,逃避履行判決,兩年多的執行糾紛,不僅花費了執法人員大量的時間、精力,而且對孩子的身心成長帶來了不良影響。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