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大陸  >   社會

濟南一八旬老人欲起訴要兒子“常回家看看”

2016年10月10日 15:09:58  來源:齊魯晚報
字號:    

  齊魯晚報記者宋立山范佳陳瑋

  老人剛讓出房子兒子就不再登門

  2013年7月1日,“常回家看看”正式寫入法律。有的老人想要借助法律,讓孩子回家。

  王新亮律師今年曾接到濟南一位八旬老人的求助,要起訴自己的二兒子。老人之前覺得二兒子挺孝順,便決定把房子過戶給二兒子,不料剛辦完手續,二兒子就要趕他走,由於老人拒絕搬走,二兒子一家便不再到府看望。

  其實老人已經八十多歲了,要這房子沒啥用,但是實在咽不下這口氣,決定起訴要求二兒子常回家看看,同時要求返還房屋。後來經過調解,才沒有鬧到法庭。

  王新亮説,在實踐中起訴子女要求常回家看看的老人並不多。“常回家看看寫入法律,倡導意義和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王新亮説,這僅僅是一個倡導性的規定,缺乏配套的處罰措施,執行起來非常困難。

  王新亮説,在實踐中,如果法院判決子女每個月回家看望老人一次,子女仍然拒不執行,法院也不可能押著子女看望老人,只能罰款拘留。而一旦看到子女要被拘留,老人一般又會心軟,央求法院不要拘留他的孩子。

  擔心房産被爭子女阻撓老人再婚

  去年,濟南一位70多歲的老大爺邱某的老伴早逝,後來找到了新老伴,不料遭到女兒女婿的堅決反對。他們擔心父親的新老伴會跟他們爭奪財産,於是橫加阻撓。

  王新亮説,邱大爺一去找老伴,在銀行工作的女兒就打電話報警,説他去嫖娼。後來他實在沒辦法了,便想把房子賣了,跟老伴找個地方養老,結果女兒女婿在他的房門和地下室門上噴字,“此房已抵押”,導致沒有人敢買他的房子。王新亮説,他接觸到的此類案例不在少數,老人擔心累及子女名聲,多選擇忍氣吞聲。

  王新亮認為,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可由公職人員率先垂范,建立敬老誠信檔案體系,不孝敬老人的公職人員,限制其職務晉陞,嚴重者甚至可以開除公職。

  社會組織能幫忙但代替不了親情

  據了解,我省空巢老人數量已接近五成,以每年35萬人的速度激增。目前,面對空巢老人數量日益激增的現狀,有些社區引入社會組織,專門為空巢老年人服務。

  在甸柳二區長者日間照料中心,濟南市基愛社工中心的朱瑞霞就經常入戶跟老人聊天。

  88歲的老人劉素芬住在濟南甸柳小區,老伴去世十幾年了,大多數時間她都是在家睡覺、打掃衛生消磨時間。

  她有三個兒子,兩個在章丘工作,一年來家裏的次數都能數得過來。“老人節過得沒啥勁,好不容易盼到一個週末,他們還都上班了,這爹節娘節的,都沒過過。”劉素芬拍著腿説。

  劉素芬腿腳不好,並不願意出去活動。兩個月來,劉素芬只出過3次門。但是在聊天的時候,社工剛一站起來,劉素芬就拉住社工説“再坐一會兒,別急著走”;等到要離開時,劉素芬不斷重復著“再來啊”。

  記者從一家養老機構了解到,有的兒女出國後,五年都沒有來看過老人一次。

  濟南市心理衛生協會秘書長張洪濤常為老年人做公益心理諮詢,他表示很多老人並不缺錢,他們缺的是精神的照料和安慰。“儘管很忙,子女還是應該抽空去看看老人,再多的物質和關愛,也替代不了親情和陪伴。

[責任編輯:張曉靜]